隨著社會高齡化,遺產稅規劃成為許多家庭關心的議題,但一個不經意的財務決策,可能導致繼承人面臨比預期更高的稅務負擔。近期一對夫妻購屋時房產登記在妻子名下,但房貸卻以先生名義申請,導致妻子過世後,先生繼承房產時,房地合一稅大幅增加,預估僅需繳納30萬元,實際卻高達80萬元,足足增加了2.6倍。
房貸登記人不同恐影響賦稅
該對夫妻在109年購買房屋時,由妻子登記為所有權人,但房貸則是以先生名義申請,110年妻子過世後,房產依法由先生繼承。然而,在出售房屋時,先生發現房地合一稅從原本預估的30萬元暴增至80萬元,原因在於房貸人與房屋所有權人不一致,導致這筆未償還的貸款無法作為繼承房產的「額外負擔」扣除,進而增加課稅金額。
信義代書廖女滿提醒,若房屋所有權人與貸款人不同,未來繼承時將影響遺產稅的計算方式,正確的做法應是確保房貸由房屋所有權人申請,這樣未償還的貸款才能作為扣除項目,減少遺產稅與房地合一稅的負擔。
繼承遺產可扣除負債,但須符合條件
對於繼承房產仍有未償還貸款的情況,廖女滿指出,只要貸款是被繼承人(即原屋主)所申請,便能從遺產中扣除,進一步降低遺產稅。
此外,若繼承人日後決定出售該房產,該貸款也可從不動產交易所得中扣除,進一步降低不動產交易稅,舉例來說,若繼承房產的現值為200萬元,但仍有500萬元房貸未還清,則超出的300萬元可自不動產交易所得中扣除,進而減少出售房產時的稅負。
遺產稅免稅額與扣除項目
遺產稅方面,台灣現行法規提供一定的免稅額與扣除項目,可供合法減輕遺產稅負擔: (相關報導: 「浮覆地」爭奪戰!「祖產消失92年」他靠1招討回來 政府、建商、繼承人全盯上 | 更多文章 )
- 基本免稅額:每位繼承人皆享有1,333萬元的免稅額,若繼承人為因公殉職的軍公教人員,則可適用2,666萬元的加倍免稅優惠。
- 扶養扣除額:若繼承人需撫養直系親屬、兄弟姊妹,亦可申請扣除額。
- 不計入遺產總額項目:某些財產與物品不會被計入遺產計算,例如日常生活用品、工作設備等。例如,攝影師的專業攝影器材、計程車司機的計程車(最高可扣除56萬元)等,都可排除在遺產計算之外。
廖女滿強調,許多民眾對於這些免稅規定並不熟悉,錯失合法減稅的機會,因此,提早進行遺產稅規劃,並諮詢專業人士,才能發揮最大效益,減少不必要的財務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