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社會到底有何特質,以致使得「智識」(intellect)不受歡迎?在做此檢討之前,有必要先說明通常何謂「智識」?我們要了解對一個詞語的偌大偏見前,先了解其通用之意涵是有幫助的。
任何人查看美國社會通俗的文獻,一定會驚訝於大眾對所謂「智識」與「聰明」(intelligence)的態度差別很大。前者常被用來做一種標籤,但後者絕對不會。從來沒有人質疑「聰明」的價值,它是一種抽象的能力,大家都尊重它,而高度具有這種能力的人大家也都敬佩。「聰明」者永遠被大家稱讚,但「智識」者只是偶爾會被稱讚,特別是當其「智識」顯現出「聰明」時,但大部分的時候他們會被敵視或懷疑。他們─而不是那些「聰明」人─會被稱為不可靠、膚淺、不道德或是有顛覆性的,因此有時即使他們是具有「智識」者,人們甚至還會說他們是愚笨的。
雖然「智識」與「聰明」的區別是由人們自行創造出來而非本然如此,但是從社會通俗的用法中,我們可以找出二者有這些大家都了解的區別:「聰明」是指對特定範圍內的主題或事情有好的想法,它是一種可操控、調整且永遠實用的特質─所以它是動物所具有的能力中最為特出且寶貴的。「聰明」指欲達到特定且清楚的目標時所需要的能力,而且有時這能力可以幫助排除不必要的想法而直接趨近解決問題。最後,「聰明」是每天都用得上的一種能力,而無論頭腦好或不好的人都會肯定此種能力。
而「智識」就是指心智能力中的批判、創造及思索的能力。「聰明」讓我們掌握、操控、重新安排與調整事物,「智識」則幫助我們檢視、沉思、思索、理論化、批判與想像。「聰明」讓我們立即掌握狀況並且做出評估。「智識」則是對評估的結果再評估,而企圖了解狀況的整體意義。「聰明」對動物而言是一種值得肯定的能力,而「智識」則是人類特有的,但同時受到肯定與抨擊。當二者的差異如此被界定後,我們自然就可以了解為何有時很「聰明」的人被認為是「智識」不足,而很多很明顯具有「智識」的人被認為「聰明」程度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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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樣的區分可能過度抽象,但是卻在美國文化中常可見到。例如在我們的教育中,雖然找出「聰明」的小孩並且助其發展無疑地是很重要的目標,但是對於教育是否應該幫助學生發展「智識」能力卻多有爭辯,而那些在教育領域中掌大權的人經常是反對者。也許最鮮明的例子在此:美國教育強調發明的能力,卻不重視從事純粹科學思考的能力。我們國家的發明天才愛迪生,幾乎被美國大眾神聖化了,大家都視他為傳奇人物。而某些人在純科學領域中的成就不可能獲得如愛迪生一般的掌聲,因為後者給了我們的生活不得了的影響。我們也許會認為美國科學界的天才吉布斯(Josiah Willard Gibbs)教授——他在物理化學(physical chemistry)領域上有非常重要貢獻─應該會在學術界赫赫有名,地位崇高。但他只在歐洲享有盛譽,而在他任教三十二年的耶魯大學以及我們的社會中,他卻不甚知名。耶魯大學是十九世紀時執美國科學研究牛耳的機構,卻在這三十二年中找不出幾個研究生理解他的學說而願意跟隨他,而竟也沒有在他的任教生涯中頒給他代表榮耀的榮譽學位。
當我們談起「智識」在社會中所受到的待遇時,會遭逢一個特別的困難;這個困難來自我們被迫用職業的觀點來討論它,但是顯然「智識」並非純然與職業相關。在通俗的用法中,「智識」被認為是與某些職業相關;我們常會指稱作家或批評家、教授或科學家、媒體人、編輯、律師或是教士是知識分子。如同巴森(Jacques Barzun)所說,知識分子就是提著公事包的人。我們很難不用這樣的描述,因為知識分子的角色與階級意象就跟提著公事包的行業緊緊結合。但其實我們都知道,若以嚴謹的定義來看,不可能有哪種行業的從事者必然可稱為知識分子。在大多數的行業中,雖然「智識」會有幫助,但是僅是「聰明」即已足夠。例如我們知道,並非所有學術界的人都可稱為知識分子,這點我們也覺得遺憾。我們都知道「智識」與經過專業訓練而來的「聰明」不同,因為前者不是跟行業有關,而是個人特質。所以當我們在思考「智識」與知識分子在社會中應有的地位時,我們不是對某一種職業的重要性在考量,而是在對一種心理素質的重要性做思考。
美國文化中所稱的「專業人員」(journeyman)——律師、雜誌編輯、工程師、醫師、某些作家與大部分教授等─的工作中雖然非常需要知識,但是並不能說他們就是知識分子。一個需要「專業知識」或是「準專業知識」訓練出來的人當然依靠一些特別知識才能夠執業,他必須「聰明地」運用這些知識,但是對於他的職業來說,這些知識只是工具。
而最關鍵的事是─如果我們借用韋伯討論政治時的區分─專業的人靠知識工作,而非為了知識工作。因此他的專業角色與技術並不會讓他成為一個知識分子。他是一個勞心者(mental worker),一個有專業的人,當然他也可能同時是一個知識分子,如果是這樣,那是因為他為他的專業帶來了某種對知識的態度,而這種態度原本並非其工作所需。要成為一位專業人士,他必須具備某種市場所需要的專業知識。雖然這種知識很專業,但是如果缺少某些元素,則並不足以使他可被稱得上是知識分子─不偏頗的聰慧、推理能力、自由想像、第一手觀察能力、創造力與尖銳的批判力。也許工作之餘他是一位知識分子,但是工作上他只是被聘雇來使用心智以完成雇主交付任務的勞心階級。勞心階級與狂熱分子(zealot)都是為了智識過程以外的某種目標而工作,前者不是為了自由思辨而是為了達到某種利益而勞心,後者則是沉迷於某一理念不能自拔。他們的目標都是外來而非自己決定的,但是所謂知識分子的行為,必須要有自發及自我決定的性質。知識分子們都有一種特別的風格,它是由他們對於理念的兩種不同態度間的平衡所形成:虔敬的心態與實驗的興味。
所以如要定義什麼是「智識」性的,就要先試著區分何謂作為知識分子的教授、律師與非知識分子的教授、律師。或是更準確地說,在什麼狀況下一位教授或律師僅是一位專業人士,而在什麼情況下他可被看成是知識分子。差異不在他運用什麼知識做他的專業工作,而是在於他如何看待他的知識。之前我們提到知識分子為了某種理念而活,也就是以宗教般的情懷面對智識生活。其實這並不令人驚訝,因為知識分子的角色原本即從教士而來:兩者都透過理解而追求終極價值。蘇格拉底昭示了這樣的風範,因為他曾說沒有思辨反省的生命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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