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去世留下600萬元遺產!太太少做1件事,竟少拿150萬元

另一半過世,配偶可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資料照,林彥呈攝)

夫妻其中一人死亡,遺產多由配偶與子女平均繼承。不過,留下來的配偶,若少做一件事,可能損失上百萬?專長為不動產相關法律的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林明忠指出,死亡是婚姻解消的事由,婚後財產較少的一方,可依《民法》規定,對婚後財產較多一方,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即2人婚後財產相減,差額的一半

林明忠舉例,一對夫妻育有1子,先生過世時,留下600萬元的遺產(皆屬婚後財產),妻子婚後財產為0元,可先去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600萬元的遺產,被妻子拿走300萬元後,先生剩餘遺產為300萬元;300萬元再除以2,妻子還可領150萬元,變成450萬元

不過,林明忠提醒,其權利必須要在知悉財產有差額的2年內行使,否則可能會罹於時效而無法行使 (相關報導: 繼承順位怎麼看,一圖秒懂遺產分配順序比例!想分配給朋友、不想留給不孝子女可以嗎? 更多文章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