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以反對提名陳萄及監委酬庸理由突襲攻佔立院,要癱瘓議會,雖遭民進黨立委以人數優勢「淸場」,但他們繼續鬧事。如在立院正門堵陳菊,不准她拜會;如再度佔領議埸主席台並推倒損毀質詢台,讓陳菊等一干監委被提名人無法接受審查;如17日發動立院內外激烈鬥爭及破壞票匭、撕毀選票,要讓立院無法行使監委同意權,等到投票在混亂中進行即將結束時,杯葛投票者又假意要求投票並蠻橫阻撓開票,事後又痛批投票無效及到法院控告。以上一切行為只能稱為「暴亂」,完全不符在野黨應有的「反對精神」。任何關心台灣民主前途的選民都必須問:做一個負責的反對黨有那麼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