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地方首列的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正函報中央待行政院核定後公布施行,內容是否仍須檢討?高市議會今(26)日舉辦「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檢討」公聽會,由黃柏霖、陳麗珍議員共同主持,陳麗娜、陳幸富議員出席,會中建議市府應自行編列管理基金經費,並增加永續發展暨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開會次數,促各部門有更多的橫向溝通,以更有效率推動高雄的淨零策略。黃柏霖表示,近年極端氣候急遽且全球積極推動2050碳中和,高雄本身又有空氣汙染嚴重問題,透過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的訂定,期盼讓市府各單位及企業有更明確的減碳準則,再經過公聽會的意見蒐集,讓執行上更健全,大家一起守護高雄環境。智圓法律事務所張宗隆律師指出「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中有很項獎勵措施,市府在預算編列及經費來源應有更明確且穩定的做法。此外,中央若已給予大型事業體獎勵措施,其碳排容許量是否可再做交易,應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