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為配合鳳山鐵路地下化之政策,於102年10月公告都市計畫,將鳳山車站周邊約8公頃土地劃設為車站專用區、道路、廣場及綠地等,並規定以市地重劃方式整體開發,續於105年11月15日公告第85期市地重劃計畫書。陳家先後多次對重劃及地上物處理提起訴願、訴訟,其中涉及都市計畫及重劃計畫書部分經最高行政法院108年10月3日裁定「抗告駁回確定」;陳先生續又聲請釋憲,經109年1月31日大法官會議決議不予受理;另涉及地上物補償費部分,則經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8年7月11日駁回。在在證實,85期市地重劃確實依規定合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