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離岸風電獲遴選及競價得標之七家業者,除一家申請展延,其他六家都已於8月15日繳交契約書與保證金,離岸風電在國人強烈質疑下,似乎又達成一個里程碑。設置離岸風電需要數千億元資金,籌錢是頭等大事,目前業者當務之急就是以專案融資(projectfinancing)方式向銀行及金融機構貸款。銀行融資前的首要工作即為風險評估,個人讀了不少離岸風電融資報導,深感金融業者在進行風險評估時,忽略了「棄電」及「修約」兩項極大風險。所謂專案融資就是銀行沒有債務追索權,業者並不提供貸款擔保,銀行貸出大筆資金後,完全要由風機運轉後賣電給台電後的現金流(CashFlow)還款。離岸風電業者與台電合約中載明未來20年每年售予台電風電度數及每度價格,業者再以此合約向銀行「證明」現金流無虞,還款沒問題,以取得銀行貸款。但銀行忽略了一個極大的風險,台電未來20年真的每年都會向業者購買合約規定的度數?全球綠電(太陽光電、風電)都因各種因素發生過極多「棄電」事件,在台灣不會發生?研討「棄電」這個大題目就要先了解台灣目前尖峰用電量與政府規劃未來不穩定電力(風電、大陽光電)裝置容量的相關性。依政府規劃,2025年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將達20GW(2000萬瓩),風力裝置容量將達6.7GW(670萬瓩),兩者合計26.7GW(2670萬瓩)。但台灣目前夏日尖峰用電37GW(3700萬瓩),冬季尖峰27GW(2700萬瓩)。依政府規劃太陽光電與風電之總裝置容量與台灣冬天尖峰相同,表示在冬天風力強勁陽光普照時,台灣電力將100%由不穩定的太陽光電與風電提供,這可能嗎?當然,有人會說某些歐洲國家綠電裝置容量占比極高,有些時刻全部用電都由綠電提供。但不要忘了這些國家電網都與鄰國相連,其國家電網只是大歐洲電網的一部份,裝置大量不穩定綠電有很好條件:在綠電過多時可貼錢輸往鄰國,在綠電突然停擺時可由鄰國的傳統電廠取得電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