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台灣關係法」(TaiwanRelationsAct,TRA)在美國國會通過的四十週年。美國國務卿蓬佩奧3月27日在聯邦眾議院外委會作證時特別強調,美國將使用工具箱中的所有工具協助台灣阻止中國大陸挖我外交牆腳。撫今追昔,令人感慨不已。 回想四十年前,卡特總統對我國的百般刁難與嚴苛執行他的種種禁令,所幸在他做滿一任下台之後,歷經六任總統,總算中華民國國祚綿延,台美關係迭有改善。 1979年4月10日由美國參眾兩院通過的TRA是美國少數透過國內法規範國與國關係的一項法律。但很少人知道,卡特最早向國會提出的並非TRA,而是「台灣授權法」(TaiwanEnablingAct,TEA)。在提出TEA時,卡特僅要求國會同意在美中關係正常化後透過非官方機構與台灣維持非政府間的實質關係,卻對安全、軍售、雙方代表機構的權益隻字不提。卡特此舉引起全美一片譁然。連同屬民主黨的參院外委會主席邱池都表示該提案「就美台工作而言可說不當之至,以文字而論可謂極盡曖昧之能事,而以語氣而言更讓人充滿不確定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