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民主」(Electoraldemocracy),在很大的程度上,已經成為今日台灣民主的代名詞。始於2014年九合一地方大選,台灣的選舉民主已經定型;四年內必舉行兩次大選,一次地方大選,一次全國性大選,兩次大選結果又息息關關,相互影響,決定了所有政黨與候選人的成敗禍福。選舉民主之所以成為今日台灣民主的代名詞,根本的原因是,選舉是任何代議民主制度的必要條件。沒有選舉,就沒有代議民主;沒有「自由選舉」(Freeelection),就沒有真正的自由民主。在這方面,最簡單的例子是,台灣有幾乎百分百的自由選舉,香港只有極其有限的自由選舉,中國則完全沒有自由選舉;所以,台灣、香港與中國三地的政治體制完全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