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執政現今在立法院已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下稱促轉條例),並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完成一讀。綜觀《促轉條例》洋洋灑灑21條,條文中以所謂的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日起,至1991年4月30日止(當時政府明令宣告同年5月1日零時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將這段期間訂為「威權統治時期」。並將在行政院設置臨時任務編組成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下稱促轉會),並以「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及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以及「處理不當黨產」等作為促轉會的四大任務。然而其所謂促轉的四大任務,其中對於「清除威權象徵及保存不義遺址」以及「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筆者認為有其盲點! 盲點之一是促進社會和解?必須是先要有所謂的「歷史真相」?否則就沒有和解?還是要有更高視野下的寬容與釋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