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位於七期周遭的土地,近年通過多起自辦重劃區,是近年來全台規模最大、重劃利益最高的自辦重劃區域。然而,自2009年起,台中民間自辦重劃案陸續衍生多起訴訟,甚至有地主一路訴訟至聲請釋憲。今年7月大法官公布釋字第 739 號,解釋「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自辦重劃辦法」)部分條文有違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與居住自由之意旨。地主們紛紛發動訴訟、釋憲的司法救濟,凸顯「獎勵自辦重劃辦法」的實施,容易侵犯人民財產權與居住權,衍生眾多的訴訟案,也顯示並非單一的土地買賣糾紛個案,主管機關台中市政府在各重劃案中的「審查」責任,也應該被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