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從1970年代開始接觸中國大陸,雙方試探建立外交關係的可能,北京向華府表明,美國必須符合斷交、撤軍、斷約三個條件,也就是說,美國必須與中華民國斷交,從台灣撤出美軍,中斷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滿足這三個條件後,雙方才有可能建交。大陸當局百密一疏,千算萬算,沒有料到美國主張持續對台軍售。因為沒有事先提出,中方只能在這三個條件內談判,談判最後階段,雖然差點因為軍售破局,在美方表達盡其可能在軍售問題自我限制後,雙方才繼續往建交方向前進,台灣因為大陸的疏忽,與美國的堅持,僥倖保有美國軍售管道,確保了往後數十年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