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人員走私洋菸事件震驚全國,財政部關務署針對華膳空廚裁罰15萬元,日前才引發社會討論,財政部始終強調,該案所涉及走私部分,依據《行政罰法》「刑事優先」原則,將待法院判決後再依法裁處相關業者。不過,同樣是刑事案件,華航子公司華儲員工2013年底所犯下的海洛英走私案,關務署竟然等到2018年、行政罰裁處權即將失效之際,才就華儲部分以《海關緝私條例》第35條「擅行移動貨物」罰款6萬元,相較於一般報關行員工漏報走私,關務署動輒以《海關緝私條例》第36條,處以「貨價3倍以下之罰鍰」,華航長期獲得的「寬厚」待遇,業界都頗為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