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復始、萬象更新,送走綠色恐怖的金雞,迎來狠心劫財的黃狗。筆者屆齡退休已逾十二年,原本充滿著感恩與祝福的情懷,迎接新春的到來,倏忽間想起四個月之後將被無理剝奪頗多退休老本,誠恐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焉能確保將來不會臨老投荒?回顧106.6.3臺灣行政法學會在臺大舉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研討會,筆者應邀擔任與談人,由於時間限制,本人乃將公教退撫改革法案,列舉五鬼搬運、轉型不正義、詐騙蠻橫、妄語造謠、囂張跋扈、平庸均貧六項特色寫成書面在研討會上報告,最後一篇曾蒙聯合報於106.6.13在民意論壇刊登。現場有位司法院前處長退休朋友詢問本人將來是否聲請司法救濟,余即答復將視新法所定內容而定,倘若遵守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及信賴保護原則,沒有減少月退休金並且依照釋字第717號解釋,相關機關檢討退休人員優惠存款之規定時,除應符合本解釋意旨外,亦應避免使其退休所得降低至影響生活尊嚴之程度,就不會聲請司法救濟。如今新法所定內容不符預期,自當循法律途徑聲請司法救濟,此刻也呼籲所有退休人員勿讓自己法定權利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