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無論是升學、求職或人員晉陞,通常都以擇優取才的方式為之,因此造成資源與權力之分配,總是集中在少數人身上,而多數人則沉浮於人海,甚至被社會所邊緣。在這種情況下,魯蛇們要嘛認命接受社會制度的安排,不然就要鋌而走險圖謀資源重分配,抑或危害他人渲洩其不平之鳴,就算自暴自棄無所事事,也是人力資源的一種浪費。惟不管何者,皆為社會上一股不安的躁動。於是,社福、警政或司法等人員,因為層出不窮的社會事件,導致案量大增、人員過勞,連帶地監獄也人滿為患,並因矯正效果有限及脫離社會過久,而製造出更多的人形廢物。成功人士則惶惶不安,必須花費更多的財力、物力保障其身家安全,最後,這個社會没有一個人是贏家。擇優取才雖說是天經地義,但「贏者全拿,輸者自負風險」的遊戲規則,卻有待商榷。贏者,絕非單靠己力,尚需天時、地利、人和等各種條件,方能獲致成功。輸者,亦非毫無價值,畢竟失敗為成功之母,況且發明交流電的特斯拉,之所以窮愁潦倒,除了不善營生外,更多的是先知先覺於直流電稱霸的世界數個世代。基於此,贏者不應全拿,輸者之風險亦宜由全國共同承擔,如此人人都可不畏競爭之險惡,盡情發展所長,成功不必在我,但必然實現自我,至少還可以作為他人未來成功的墊腳石。準此,「所得重分配」便不得不成為進步之社會制度下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