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因為寫書的關係,我跟許多資深職場前輩聊起應徵表上的薪資待遇該怎麼寫,我相信很多求職者對於這件事很頭痛,心理想著少開委屈自己,如果開太高是不是就會被人資趕走,我來跟大家分享一次我剛畢業在竹科某公司犯過的錯,當時我還是個職場小白,也沒太多談錢經驗,在應徵表上寫的預期待遇好像開個四萬多,當時主管其實給不起這個錢,在面試中反問我一句關鍵的問題,她說我們這個職缺,準時下班不需要加班,因此也不能給你這樣的待遇,那你有更低的下限嗎?當下我可能比較傻眼,因為我覺得我開得不太過份,內心想說你們公司給的錢,會不會太少只能拿香蕉請到猴子啊!然後我回答一個只回答比預期少兩千的數字,後來面試完就無聲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