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4年,甲申年三月十七日,闖王李自成農民軍進至北京西直門外,開始炮轟城牆。炮聲隆隆,紫禁城內,早朝依然照例進行,皇帝和大臣們相對哭泣,手足無措,有的說,應當起用「閹黨逆案」中遭到嚴懲的官員;有的說,應當加封劉澤清為「東安伯」(以身體抱恙為藉口沒來馳援,成為南明弘光朝江左四鎮之一,後降清),要他從山東趕來「勤王」。崇禎帝朱由檢知道這些都是「打嘴炮」,不予理會,扶額低頭在御案上寫了十二個字,讓站在旁邊的司禮監太監王之心看了一下,隨即抹去。據說,其中六個字是「文臣人人可殺」,在皇帝心目中,朝政就是壞在這幫文臣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