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八年,(日本)政府進行的從中國遣返的行動正式終止,但一九七二年中日建交卻讓仍留在中國的日本國民有了返回日本的機會。一九七○年代初第一批返國的人在戰爭結束時已是成年人,但基於某些原因無法在一九五八年返回日本。這些人絕大多數是女性,但有一名口述歷史受訪者曾為軍人,他在日本投降前離開軍隊,此後就一直在中國生活。他想返回日本,一九七二年時機成熟,他真的回到日本。那時他已五十五歲。他盡可能地工作,但部分因為他的年紀太大不符合領取國民年金的規定,因此最終他只能仰賴福利制度而住在公宅。其他於一九七○年代初返國的人是婦女與孩子,他們在日本的家人從未停止打聽他們的下落,因此當官方管道一旦暢通,他們就馬上被送回國。這些返國者依然被歸入先前制定的分類「遣返者」,因此他們一回到國內就能領取「遣返者給付金」。由於有家人和社群的照顧,一九七○年代初的返國者比較不需要政府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