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立高中職學校不適任教師,長期以來缺乏淘汰機制,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為了加速兒虐等不適任教師淘汰,行政院院會今(7)日通過《教師法》修法草案。教育部次長范巽綠表示,目前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針對《教師法》不適任教師淘汰機制,已有9個修法版本,為了回應各界期待,教育部在本會期提出修法版本,針對教師違反法規、教師專業倫理、學術倫理或損害教師職務之尊嚴者,經調查屬實,學校教評會得祭出終局停聘、解聘、暫時停聘等處分;另外,為了提供受懲處教師明確申訴管道,本次修法也明確化「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訴機制,新規定上路後,將可避免台北市中山國中教師蕭曉玲解聘案冗長之申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