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印象美國非常注重個人隱私,但因為多數人需要申請信用卡填寫個人收入及地址,許多個人資料都可以從私人或政府網站,免費獲得個人居住地及關係人的資料。筆者在台灣工作多年之後去美國就職,到達之後無論銀行存款或收入有多少,幾乎都申請不到信用卡。理由是沒有過去交易及信用記錄。後來到銀行開了一個不能提款的帳戶存了一萬美金之後,才取得了等值的信用卡額度。逐漸建立信用記錄,然後就容易申請到新的信用卡。當然有人或許能獲得千元以下小額信用額度,這樣的信用對申請新的信用卡功效不大。一開始就從較高額的信用卡起手,能較快獲得較高的信用評分。在美國如果沒有較高的信用評分,不僅購車、購屋、租屋困難,找工作時公司調查個人資料時也會將個人財務記錄作為錄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