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社工業區是經濟部於1973年編定之石化工業區,面積約110公頃。工業區內現有中石化等11家廠商,主要做為化學材料、化學製品生產製造。1993年間因發生大量不明氣體外洩事件,引起鄰近居民的抗爭,當時經濟部及高雄縣政府於協調會議中,與當地居民及廠商代表等達成「大社工業區內各廠應配合中油高雄煉油總廠五輕遷廠計畫,一併遷移。」之協議。1998年省都委會審議大社都市計畫(第3次通盤檢討)案時,將大社工業區內石化工業用地指定為特種工業區,並依經濟部說明1993年協調會議中之協議,做成附帶決議,要求特種工業區內之廠商應於2018年以前完成遷廠,並由縣政府依法定程序變更為乙種工業區。高雄縣市合併後,高雄市政府在2014年底的仁武、大社都市計畫第4次通盤檢討,再度討論到大社工業區從特種工業區「降編」為乙種工業區的議題。去年3月22日高雄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大社工業區要從「特種工業區」降編為「乙種工業區」,目前全案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中。為此,大社工業區石化業的勞資雙方(大社石化廠商聯誼會及石化公會)成立反降編自救會,表示大社工業區石化廠商使用中油乙烯、丙烯等原料,占中油產量達40-50%,產業鏈唇齒相依,若降編為乙種工業區,現在從事石化業材料及相關製造的11家石化廠商,都不符合乙種工業區的使用規定,因此,命運只有關廠一途,將嚴重影響區內石化廠商營運與勞工生計。自救會不斷向經濟部與內政部陳情,並走上街頭抗爭,希望內政部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能夠否決高雄市政府的「降編」案。茲就本案,筆者提出一些個人淺見如下,供各界參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