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十月底,西班牙法院起訴智利前獨裁者皮諾契,罪名是某些西班牙公民的人權曾在其統治期間受到侵害。六天之後,英國政府根據西班牙法院發出的拘捕令,逮捕了當時在倫敦就醫的皮諾契。皮諾契根據英國於一九七八年通過的《國家免責法》(StateImmunityAct),要求免除被訴。可是英國上議院認為刑求是國際罪行,不受該免責法保障。不久之後卻又裁定英國遵照《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所立的《罪行正義法》(CriminalJusticeAct)是在一九八八年通過;在之前所犯的罪行不得在英國起訴。可是也同時主張,皮諾契應該引渡至西班牙接受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