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屋齡超過30年的老舊建築接近400萬戶,加上目前位在土讓液化潛勢區的集合式住宅未來面臨強震威脅,台灣現階段亟需推動防災型都更,不過,口袋最深的金融機構,在參與都更上卻面臨綁手綁腳的窘境,華南金資產管理公司董事長李桐豪表示,去年金管會修訂金控(銀行)轉投資之資產管理公司營運原則(簡稱《AMC營運原則》),排除《公司法》短期融通金額,不得超過融通對象企業淨值的40%,但因「自主更新案」之都更實施者並非「法人」,為了爭取更大更大參與空間,金融業目前正在向金管會爭取,允許AMC以《都更條例》「出資人」名義參與都更案的「權利變換」,分配更新後土地、建築物或權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