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記者來訪問關於台灣同志權益的議題,讓我好好靜下來整理對這次「LGBT權益」公投的看法與憂慮。實際上我為我們的國家感到驕傲,我們將是亞洲第一個實踐同志人權的國家,同性戀者的婚姻權將無庸置疑地在明年五月落實,無論這次公投的結果為何。關於同性戀者結婚建立家庭的議題是少數者與弱勢者的「人權」議題,而人權的議題不應該「公投」決定,這是我一貫的看法。你可能會舉愛爾蘭經由公投決定的例子反駁我,但你可能沒有弄清楚細節。愛爾蘭需要公投的理由有二,其一,法理上因為愛爾蘭婚姻的定義為一男一女寫在憲法裡,因此需要修憲,所以才必須舉行修憲公投;其二,政治上,愛爾蘭是一個天主教國家,透過公投能讓保守反對派臣服在公眾意志之下,有助國家的包容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