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20)日召開委員會,決議將婦聯會387億元資產,命其30天內移轉國有。黨產會主委林峯正表示,命其移轉國有之財產,包括婦聯會存在銀行的375億元現金存款,婦聯會前主委辜嚴倬雲任內投資之6億元台泥股票,以及婦聯會名下6億元不動產。不過,黨產會今天決議移轉財產當中,排除了一筆婦聯會創辦人宋美齡,在國府撤退來台以前,以「新生活運動」婦女指導委員會主委身份,所募集之2.4億元存款,該筆存款在戒嚴時期,一直存放在美國加州廣州銀行,和婦聯會在台募集之勞軍捐分開設帳,由於不屬於勞軍捐範疇,黨產會同意婦聯會得保留2.4億元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