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高雄市民居住安全,高市府針對老舊建築物提出公共安全六大具體的改革措施,其中「10天內完成56棟」、「30天內完成221棟」及「90天內完成822棟」,共計1,099棟之20年以上舊大樓聯合公安稽查行動,已於1月19日全數完成清查。清查結果計有69棟合格,並完成978棟大樓的逃生避難設施阻礙排除作業,後續列管限期改善計有52棟。此外,消防局也針對聯合稽查消防安全設備不合格之384家老舊大樓,優先輔導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及「滅火器」,在大樓系統式消防安全設備改善前,補強火災預警及滅火功能,確保大樓基本消防安全,輔導改善率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