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選將至,不同於台灣總統的直接選舉制度,美國總統採用間接選舉的「選舉人團」(Electoral College)制度。因此,美國選民在11月5日投下的票,實際上是選出各州的「選舉人」(electors),這些選舉人再代表各州,投下州民屬意的總統候選人。但「選舉人團」制度從何而起、究竟如何運作、又有什麼優缺點呢?
為何會有「選舉人團」制?
「選舉人團」是美國憲法原始設計的一部分,所以要了解「選舉人團」制,就必須回到兩百多年前的美國社會。當時的制憲者對於選舉美國總統的方式一直無法取得共識:來自蓄奴州的地主擔心如果採全民直選的話,會讓奴隸「反客為主」;反對蓄奴、人口也較多的州將會威脅到自己的利益;若交由國會來選總統的話,又有權力過度集中於中央的疑慮。
因此,制憲者決定採取折衷方案,也就是「選舉人團」制度:他們既獨立於國會,人數也和國會相呼應,且每四年才運作一次,可以避免權力過大的問題,一定程度解決了選民和奴隸更多的大州權力更大的問題,也避開了仍有奴隸的美國「要不要給奴隸直接投票權」的難題。美國立國已248年,憲法本身已經過數度增修,但「選舉人團」這個因應奴隸制的產生選舉歷史遺跡,卻依舊運作到今天。
美國有多少選舉人?
美國目前有538名選舉人,每個州的選舉人數與其在參眾兩院的議員人數相同。
美國各州都有2名參議員,眾議員的人數則是依照各州人口比例分配。舉例來說,人口最多的加州(California)擁有54名選舉人(參議院2席、眾議院52席);人口最少的懷俄明州(Wyoming)則有3名選舉人(參議院2席、眾議院1席);此外,根據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3條,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District of Columbia)配有3名選舉人。每位選舉人代表一張選舉人票,想要入主白宮,總統候選人必須得到至少270張選舉人票。
根據美國憲法,各州的眾議院席次會根據每10年一次的人口普查進行調整(上一次是2020年),且各州最少配有1席。因此,加上各州固定的2席參議院席次,每一州擁有的最低選舉人票就是3張。
選舉人如何選出?
選舉人的產生分為兩個部分。首先,民主黨和共和黨會在大選前交出各自的選舉人名單,並交由各州的選委會、州議會審核;再來就是大選期間,各州選民會透過選票投出代表該州的選舉人。
各州推舉選舉人的過程都不同,一般是由各政黨提名選舉人,或是直接由各黨委員會投票選出。根據美國憲法,選舉人不能是現任國會議員,也不能在美國政府任職;不過他們通常是各政黨的重要人士、忠實的黨派支持者或有影響力的州民、社運人士等。此外,選舉人沒有當過就不能再當的規定。
2020美國大選、美國總統大選、投票、投票機:威斯康辛州民眾11月3日在投票所投票。(AP)
選票如何換算成選舉人票?
美國大多州都是採取「贏者全拿制」。舉例來說,如果一位總統候選人在德州贏得較多選票,那麼他將獲得該州全部40張選舉人票,無論他只贏1%或壓倒性獲勝。
此時德州政府就會採納該名總統候選人所屬政黨提出的選舉人名單,這40名選舉人將在「12月第二個星期三後的第一個星期二」(今年是12月17日)集會,依照德州普選結果,投票給其中一組正副總統候選人。
2020美國大選、美國總統大選、提前投票、郵寄投票、郵寄選票:威斯康辛州監票人員11月3日馬不停蹄處理提前投票計票。(AP)
不採「贏者全拿」的極少數例外
緬因州(Maine)和內布拉斯加州(Nebraska)是目前唯二不採贏者全拿,而使用「國會選區法」(Congressional District Method)的州。
以緬因州為例,該州有4張選舉人票(參議院2席、眾議院2席),贏得全州得票率者可以拿下參院的2票,剩下2票則按照各選區得票情況分配。2020年選舉,拜登在緬因州的得票率贏過川普,因此拿下參院的2張選舉人票;此外,拜登在第一選區中勝出,因此可以再拿一張選舉人票,而川普則在第二選區中勝出,因此分配到1票。最終,拜登獲得緬因州3張選舉人票,而川普1張。
內布拉斯加州有5張選舉人票(參議院2席、眾議院5席),分配規則和緬因州相同。
緬因和內布拉斯加州分別自1972年和1996年起採用國會選區法,儘管如此,這兩州除了在2008年(內布拉斯加州)、2016年(緬因州)和2020年(兩州)外,全州得票率獲勝者在每次選舉中,都橫掃該州全部的選區。
有人贏得普選,卻沒當上總統嗎?
是。在大多州採取「贏者全拿」的情況下,候選人可能在美國大選中得到較多選民支持,但卻因為沒有贏得足夠的選舉人票,而與總統大位擦肩而過。
美國歷史上曾有5次成功當選總統的候選人,卻不具多數民意支持,而最近一次就是2016年大選。當時,民主黨候選人希拉蕊雖然比對手川普多拿下約300萬張普選票,卻因為「贏者全拿」規則而輸了大選,川普最終以304張選舉人票打敗希拉蕊的227票。
2016美國總統大選出爐,希拉蕊支持者相擁痛哭。(美聯社)
選舉人可以「跑票」嗎?
憲法或聯邦法律並沒有規定,選舉人一定要遵從各該州的普選結果進行投票,但部分州有立法規定,各政黨通常也會要求選舉人必須遵守。雖然選舉人很少會無視州的普選結果,將選舉人票投給該黨以外的候選人(據統計,99%的選舉人都按普選結果投票),但歷史上仍發生過幾次,這些人被稱為「失信選舉人」(faithless electors)。
美國最高法院曾裁定,憲法並未要求選舉人需完全自由的投票,因此失信選舉人可能會被處以罰款、被起訴,或者因投票無效而被取消資格並由替代的選舉人取代。目前一共有38州加上哥倫比亞特區,立法要求選舉人必須遵從州民選擇投票。
什麼是假選舉人?
2020年,美國有7個州出現挺川普的共和黨人,試圖透過「假選舉人」(fake electors)來改變選舉結果,包括企圖建立並簽署假的選舉人名單,或於選舉人投票日時抵達州議會大樓,假扮成選舉人進行投票。
2024年8月28日。亞利桑那州馬里科帕縣高等法院正在進行假選舉人聽證會。(美聯社)
如果選舉人票平手怎麼辦?
如果雙方都拿到269票的話,就得交由聯邦眾議院選出總統,一州一票,加上哥倫比亞特區總計51票,獲得26票者便成功當選。
這種情況目前只在1824年發生過一次,當時有4名總統候選人瓜分了選舉人票,導致沒有任何一位候選人獲得過半數的選舉人票。
選舉人團制有哪些爭議?
支持選舉人團的人認為,為了贏得足夠的選舉人票,總統候選人也必須重視人少的小州;如果採普選的話,候選人就會把精力放在人多的大城市上,而忽略了鄉村地區的需求。然而反駁者主張,在美國許多州已經發展出根深柢固的政黨偏好下,許多選民的選票根本無法左右選舉結果,候選人只會將主力放在「搖擺州」(swing states)上。
所謂搖擺州就是沒有固定政黨傾向的州。在贏者全拿的遊戲規則下,在穩贏的州做更多宣傳,也不會得到更多的選舉人票,不如將心力放在搖擺州上,如此一來,即使最後在搖擺州只比對手多得0.1%的支持,也可以拿下該州的所有選舉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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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大多數的美國人都不滿意現在的選舉制度。根據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2023年民調,有超過三分之二的美國人(65%)表示,應該改變當今選制(包括選舉人團、贏者全拿),好讓總統選舉能真正地反映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