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長張麗善在內政部舉辦的「國土計畫政策說明研討會」上,對國土計畫法的推行表達強烈不滿,認為這項重大政策應該由行政院跨部會協商,而非僅由內政部下屬的三級機關決定。她指出,這樣的處理方式對台灣長期以來奉獻農業的農民非常不公平,並呼籲總統賴清德能夠體恤農民,保障其農業權,讓他們的生活有所依靠。
張麗善強調,雲林縣政府在6月24日的「國土計畫法說明會」上,已經向中央提出八大訴求,但至今未獲得明確回應。中央雖聲稱國土計畫的管制標準與過去無異,但實際比較後發現,許多規則仍與現行的區域計畫法不同,這將嚴重影響農民的權益。她質疑,在共識未達成前,何必急於推行新政策?
她進一步指出,內政部此次研討會雖由部長劉世芳親自出席,然而農業部卻僅派出科長參加,如此攸關農業發展的大事應由行政院進行跨部會協調,才能有效整合資源並針對農民最關心的土地管制和農業權進行清楚說明。
雲林縣府早在110年4月30日已將「農業權」納入國土計畫,並經行政院核定,後續更進一步提出「特別犧牲應特別補償」的主張,為農民爭取每年每公頃40萬元的補償,這也是雲林縣不分黨派的共同訴求。
張麗善強調,雲林縣政府會與人民站在一起,務實處理國土計畫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因此提出因地制宜的土地管制措施,包括合法化現有宗教寺廟用地,以及因應高齡化社會需求,放寬土管以提供未來社福機構用地。她呼籲中央廣納建言,避免政策盲點,使國土計畫法更加完善。 (相關報導: 觀點投書:中央限制、地方背鍋,國土計畫一團亂 | 更多文章 )
最後,她強調,儘管國土計畫法的立意良善,但涉及層面廣泛,尤其對農民的財產權應有更周全的考量。她呼籲中央對土地管制規則進行友善修正,讓政策能兼顧農民的需求,雲林縣府也將在確保法令周全的情況下,全力配合國土計畫的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