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輩們注意了!為了照顧高齡長輩及中低收入戶,台南市政府也設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65歲以上的台南市民符合下列條件,最高可領取8329元的補助,要提醒的是,因設有排富條件,並不是所有人都能領取,本篇就整理「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資格、補助金額和申請應備文件,帶你一次看。
台南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資格
1.年滿6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2.家庭總收入及財產符合下列基準: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之金額,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14230元)之2.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24574元)之1.5倍。
‧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價值計算之合計金額:全家人口僅申請人一人時,未超過新台幣250萬元;每增加一人,以增加新台幣25萬元為限。
‧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超過新台幣650萬元。
3.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4.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全家人口之範圍應包括:
‧配偶。
‧一親等之直系血親。
‧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
‧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台南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金額
1.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者,每月發給8329元。
2.達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上,未超過2.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者,每月發給4164元。
以上金額皆依衛生福利部公告為準。
台南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應備文件
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2.申請人郵局或農會存摺封面影本。
3.其他證明文件。 (相關報導: 刷存摺了!勞保局一次發4筆錢「18000元現金入帳」,每月都可領錢直到身故 | 更多文章 )
詳細補助資訊請至【台南市政府社會局】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