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於4/3日早上7:58分發生芮氏規模7.2級地震,已經造成13人死亡。東華大學理工一館發生火警,D棟付之一炬?化學系師生20多年來累積的實驗成果全被燒光,重建要花上3、4億元。北區化學災害應變小組到現場檢測一氧化碳含量、有機溶劑(VOC)含量,都小於1ppm,未有空氣汙染,沒有人有身體不適情形。
這場災害延燒20多小時,現場實驗室除有化學物質燃燒外,且有「非水溶性溶劑」、「氮氣瓶」等化學物質;須等化學藥劑燃燒完了近10小時才被控制;火勢平緩後消防隊才開始拉水線,與化學災害小組處理。直至4/3日晚間約11時才將明火撲熄,4/4日凌晨3、4點才將火勢完全撲滅。滅火時間較長係因為要處理化學物質;就是「大地震」引起「化學火災」之複合型災害。
校長說,校方有火災SOP,但因這次地震不是人為災害,而是「複合型災害」,先前沒有演練加上地震發生之時間點特殊,為國內「地震災 + 化學火災」典型案例。目前正鑑定起火原因,會請結構技師等鑑定單位做評估。
可惜花蓮縣內沒有化學災害處理車,校方原先請北部前來支援滅火,但因蘇花公路坍方交通受阻,只好從南部請求支援遲滯救災時間,校方希望縣內未來能添購化學災害處理車,以利第一時間投入救災。
這是一場天災,乃屬「不可抗力」?因為非水溶性可燃、易燃液體如酒精或汽油之火災,原則上是不能用水來撲救的,而花蓮縣內也沒有化學災害處理車。何況儘管氮氣本身無毒,但空氣中若氮氣濃度過高會造成人體維持生命所需之氧氣減少。當氮氣濃度超過84%(氧氣<16%),則人體功能就會不正常,人的判斷力可能減弱,不警覺已身處危險的環境。發生火災時,有些化學物質是不能噴水的,例如金屬鈉或鋰,化學性質活潑,遇到水容易起火燃燒,且會釋放出氫氣,致而產生爆炸;電石,會與水發生反應生成乙炔,同時也會大量放熱。何況乙炔與空氣混合達到一定比例,在一定溫度下,可能會爆炸。
地震及火災複合型災害發生時,建議化學實驗室預防措施如下:
一、地震時緊急應變措施:
1.應緊急通告師生員工及鄰近居民。
2.向當地消防隊求救。
3.向當地「毒災應變中心」等相關救援單位求救。
4.斷電、斷氣、斷液體、斷料等之必要措施。
5.啟動「緊急應變計畫」。
6.在資訊不明前,千萬不要冒然進入火場搶救或射水消防。
7.先收集了解建築物配置及化學實驗室位置。
8.收集實驗室化學物品、實驗設備等之危險性,研判後擬定救災的戰略及戰術,進行現場消防編組分工。
9. 應確實切斷電(火)源及用火、用電設備器具,移除易燃物。
二、地震後之安全措施:
1.對用火、用電設備器具應確認電(火)源安全無虞後,方可使用。
2.地震後實驗室如發生災害,建議於自身安全無虞下,組織消防 救災分工,進行救災。
3.如有受傷者應列入最優先救援行動,採取必要的緊急救護措施。
4.蒐集相關地震資訊,適時通報消防隊及師生等校內人員,如須採取避難行動告知集結地點,集結前往避難場所。
三、平日震災預防措施:
1.為防範地震造成之災害,實驗場所內應準備必要之防災用品,並對師生員工等舉辦防災教育。
2.檢查實驗設備器材、用火/用電設備器具、燃氣/危險物品,是否有防止掉落或傾倒措施?
3.設置簡易自動滅火裝置,試驗中單元操作自動停止裝置。
四、避難逃生路線圖:
1.製作地震、火災發生時之避難逃生路線圖,清楚標示通往室外避難逃生路線及消防安全設備位置,張貼於顯而易見位置。
2.實驗室門口附近、逃生出入口、樓梯、走廊、通道等避難路線不得放置物品。
3.逃生避難路線及滅火器、室內消防栓之周邊,應經常整理不得放置妨礙逃生及滅火等物品=.
五、紀錄製作及保存:
1.針對這次事故調查結果,建議修改「消防防災計畫」、「地震防災計畫」等之內容。
2.製作「地震災 + 化學火災」複合型災害計畫,進行教育宣導及落實演練。
筆者建議,東華大學的此次災害可以請求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的「化學兵連」來會合消防隊進行「聯合救援」嗎?! (相關報導: 蘇南觀點:花蓮大地震,天王星是「軟腳蝦」?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營建系名譽教授暨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土木系兼任教授,陽明交通大學土木工程博士、中正大學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