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聯姻熱」的社會背景
政府在 1987 年開放大陸探親,開啟兩岸聯姻的風潮,根據行政院陸委會於 2005 年出版的《大陸配偶移居台灣的生活指南》一書可知:自 1992 年至今,在大陸完成結婚手續,並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辦理文書驗證的人數,已逾 26 萬人。又根據相關統計資料可知:每年老榮民與大陸新娘結縭的比例占了絕對多數,至今仍然呈現向上攀升的趨勢。換言之,在過去 20多年的歲月中,許多獨居大半輩子、又年過半百的老榮民,現已成為兩岸聯姻的當事人。
下文中探討的前兩名案例,就著重於分析老榮民與大陸新娘,跨越年齡與地理距離的限制互結連理,撐過等待大陸新娘合法來台的漫長煎熬,卻在夫妻雙方正式展開家庭生活時,在相處上出現許多枝微末節的爭執,甚至是盤根錯節、危及婚姻維繫的問題。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這些真實發生在老榮民身上的經歷,不是三言兩語所能道盡,筆者希望提供更詳盡的真實案例,作為評估兩岸聯姻模式的管理準則。近年來國內對於兩岸聯姻的相關研究日漸成為主流,當我們參酌社會學相關領域的研究發現得知:老榮民與大陸新娘的婚姻本質,大多屬於一種「各取所需」的婚姻行為。對老榮民來說,娶一個語言、生活及文化皆相近的大陸小同鄉或年輕姑娘,是最佳的婚配抉擇,儘管兩者年齡差距達 20 歲以上,仍無礙於這段「非常態婚姻」(這裡是指有別於中國傳統門當戶對的婚姻配對)。老榮民與大陸新娘的婚配模式是打破規則的特例,男女雙方的社會條件相差懸殊,極可能會影響日後婚姻生活的調適。
筆者認為,大陸新娘願意嫁給與父親或祖父年齡相近的老榮民,關鍵是「經濟誘因」,這項推論也與國內相關研究成果相符,也就是大多數的「婚姻移民」,皆深受台灣自由經濟發展的榮景著迷,進而改變婚配模式。以大陸新娘為例,只要答應結婚,就可以馬上擁有數十萬高額聘金,這筆豐厚的禮金足以大幅改善大陸的娘家生活;老榮民本身的穩定薪俸收入,加上多年以來省吃儉用,攢了不少積蓄,生活絕對無虞;老榮民年事已高,可以陪伴的時日不多,如果老榮民不幸往生,就可以名正言順繼承他的所有遺產,若順利取得台灣的國民身分證,又可享有終身領半俸的福利。大陸新娘基於利之所趨,對老榮民開出的擇偶條件有所謂三不嫁,即「不夠老不嫁、沒病的不嫁、沒錢的也不嫁」,這是多麼諷刺的順口溜,卻一針見血地指出大陸新娘跨海來台,委身下嫁老榮民的利益需求。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婚姻還是需要用心經營,而不是徒具形式,倘若彼此的利益考量總是衝突、對立,終究還是難以避免夫妻關係的緊張或不睦失和,這正是筆者試圖揭露的面向。以下本文將透過四則發生在桃園地區的老榮民的真實故事,深入分析檢討。
(相關報導:
風評:陳宗彥八次性招待彈劾不了─連蒼蠅都打不得的監察院
|
更多文章
)
蔣先生—老單身淪陷溫柔鄉
蔣先生,廣東雲溪人,早年在大陸隨國軍轉戰各地,以「上士」軍階退伍,最後落腳於台灣桃園。退伍時領取一筆約百萬餘元的退伍金,其中的 18 萬元以定存方式存入台灣銀行,享有軍公教人員年息 18%的優惠利率,另外每半年還可領取約 13 萬元的退休俸;換句話說,每個月約有兩萬元左右的生活津貼。對於退役初期仍維持單身的蔣先生來說,這樣的經濟條件已綽綽有餘,基本生活不虞匱乏。
蔣先生生性刻苦、節儉,平日生活開銷極少,又有良好的儲蓄習慣,目前已累積百來萬的儲蓄存款。由於生活單純,亦無抽煙、喝酒等不良嗜好,作息規律正常,且極懂得保養個人身體,每天持續運動養身,總見他在住家四周快步走動,來回好多趟,健康狀況維持良好。
蔣先生原本抱持單身主義,退役後的 20 餘年均維持單身生活,儘管周遭的老鄉、同袍相繼結束單身生涯,遠赴大陸與年輕的大陸新娘結婚,但蔣先生絲毫不為所動,甚至一度相當排斥兩岸聯姻。孰料已屆 80 高齡,竟還有機會一圓娶親成家之夢。話說退役後 20 餘年來,蔣先生對老榮民娶大陸新娘的不幸福案例時有耳聞,曾以為如果不小心娶大陸新娘,會危及自身既得利益與生存權益。但是隨著年齡漸長,擔心自己如果因病住院將乏人照顧、無人關心,對於孤獨終老的生活景況心生恐懼不安。這時經友人的介紹與遊說,蔣先生由一開始的堅定拒絕,終究選擇了姑且一試。2003 年春節期間到大陸探親,透過友人的居中牽線與精心安排,迅速與初識才幾天的大陸籍女子完成結婚手續。當時張小姐年僅 40 餘歲,一年後蔣先生順利將她接來台灣團聚。
兩人在台團聚後的頭幾個月,蔣先生確曾擁有美好的婚姻及家庭生活。但蜜月期很快就過去,接著在一年內,蔣先生的畢生積蓄就短少了 136 萬餘元,主要都給了老婆花用,她的理由不外乎大陸娘家需要、親戚朋友急用等。用盡花言巧語,包藏各種企圖與藉口,等待適當時機催眠蔣先生,就能夠成功移轉蔣先生的錢財到自己的口袋,或直接匯往大陸娘家。一旦蔣先生警覺花費實在太快、太多而不願再提款時,隨即惹來老婆不快,除了大吵大鬧抗議,更宣稱要去外面找工作,賺取個人的生活零用。她的這項要求受現行相關法令保障,蔣先生拗不過老婆的強烈要求,只好同意。她剛開始到過醫院從事看護,後來只要有人介紹,不管是清潔工、外燴端菜、餐廳洗菜等零工,她都願意前往試試;而蔣先生也怕彼此在家待久了有口角,也就任其在外打工。
工作之初,蔣先生的老婆很少外宿,但到後來竟變得鮮少回家,經由鄰居及朋友口中得知,老婆最近似乎與一名中年男子過從甚密。蔣先生因綠帽壓頂頗感憤慨,雖曾求助當地派出所,但管區員警表示本案屬家務事,如無妨礙家庭的直接證據,則無法介入處理。若蔣先生願意到警局做筆錄,承認與大陸配偶的婚姻是假結婚,則可依相關法令將大陸配偶驅逐出境,但這是兩敗俱傷的做法。蔣先生不甘人財兩失,又渴望保有自己的婚姻,暫時只能不了了之,但內心倍受煎熬,陷入痛苦的無底深淵,形體日漸消瘦,人也失去往日的活力與自信。左鄰右舍都不忍見他晚年落得如此不堪,也擔憂他是否還能撐下去,未來如何難以預料。
(相關報導:
風評:陳宗彥八次性招待彈劾不了─連蒼蠅都打不得的監察院
|
更多文章
)
蔣先生的親身經歷,是許多老榮民晚年生活的縮影,問題在於他與大陸配偶彼此對於婚姻生活的認知不同。自 1987 年政府開放大陸探親,年輕貌美的大陸新娘挾著同文同種的文化親近優勢,大舉席捲台灣許多「老孤單」的心,改變了老榮民的後半輩子。隨著大陸新娘前仆後繼來台,查獲假結婚或金錢婚姻的案例層出不窮,卻仍然無法減緩兩岸聯姻的風潮,主因在於相關管理單位放任婚姻市場供需的自由運作,缺乏積極有效的防範與約制作為。就像案例所揭露的真實故事,老榮民懷抱老來伴的婚姻憧憬,趁大陸探親之便,甘冒風險在異地速配今生的另外一半。速成的仲介婚姻,下場幾乎如出一轍,只享有短暫的家庭生活,換來人財兩空的無限遺憾。目前台灣兩岸聯姻最常見的弊病如下:
一、假(虛偽)結婚防不勝防。有些大陸新娘甫來台便成為落跑新娘,不見蹤影;或是僅有結婚之名而無結婚之實,埋下家庭悲劇的導火線。
二、兩岸聯姻的年齡差距太大,使老榮民與大陸新娘的家庭生活不協調,時有家庭暴力、外遇和離婚等家庭失和的情形發生,加上感情維持不易,也有老榮民結婚後反而老得更快、壽命縮短。
三、兩岸聯姻的金錢誘因,往往帶給老榮民更多的金錢糾紛與性命威脅。有些大陸新娘以花言巧語騙取、盜領老榮民的畢生積蓄後便一去不返。
已屆 80 高齡的老榮民為何一改初衷,草率決定自己的終身大事?其中的心境轉折反映的恐怕才是老榮民的真實需求,包括家庭生活的渴求、情感的依賴,與關懷照顧的伴侶等。因此,政府相關部門,如退輔會及其所屬各榮民服務處或社會局等,應該列管兩岸聯姻的個案並追蹤輔導;男女雙方年齡差距較大者,應列為重點輔導對象,協助彼此適應婚姻生活,建立夫妻正確的責任與義務觀念。同時,透過教育輔導課程(如生活教育、法律常識、老人照護和識字班等)改變大陸配偶的淘金心態,並縮短取得身分證的法定時間限制,保障其工作權利。
張先生—大陸配偶的金錢觀與控制欲
張先生是漢口市人,早年隨國軍南征北戰,並在 1949 年隨國軍部隊轉進來台,在 1980 年以「上士」軍階退伍,目前居住於龍潭鄉。張先生曾於 1997 年返回大陸探親,期間自恃略有積蓄,終日花天酒地,因縱酒過度導致中風癱瘓,所幸經過治療及療養後逐漸恢復。之後偶遇台灣舊識王先生,透過他的居中安排,介紹湖北省的劉女士予張先生認識,並遊說安排兩者結婚。於是張先生在 2003 年與劉女士完成結婚登記,再由張先生收養劉女士與前夫所生之女劉小姐。之後劉小姐先申請來台探親一個月,陪同張先生先行返台。
張先生與繼女劉小姐抵台後,在旅行社負責人王先生安排下,住進龍潭鄉中興路巷弄的狹小租屋內,居住的環境並不舒適。陪同張先生來台的繼女劉小姐剛自湖北武漢大學畢業,根本無從照顧半癱的張老先生,只好在鄰居協助下將張老先生送入安養中心;劉小姐則偶爾前往探望,大部份時間都在四處打工賺取外快。依「兩岸關係條例」及施行細則相關規定:大陸人士必須來台滿一年,始可向勞委會申請在台工作證,否則不准打工,所以劉小姐都是偷偷摸摸地打工。她在台停留數月間,曾認識在國軍八○四醫院任職的義務役戰士,兩者感情熱絡且已論及婚嫁,但因男方父母堅決反對而分手。劉小姐在傷心之餘只好返回大陸,正式由劉女士來台與張先生團聚。劉女士來台後的第一件事,是將張先生自安養院接回租屋處自行照顧。經其核算張先生的薪餉,每半年約可領取 15 萬餘元退休俸,一旦住進安養院,每月需額外支出 2 萬元安養費;如果在家自行照顧,不僅省下 2 萬元的安養費,扣除房租每月 3 千元,與夫妻兩人的生活費開銷 6 千元,每月總支出就能控制在萬元之內,至少可節餘 1 萬元,等於劉女士在台的月薪有 1 萬元,與大陸生活水平相比可算是高薪收入,對劉女士來說,嫁來台灣的決定滿足了她的金錢渴求。
(相關報導:
風評:陳宗彥八次性招待彈劾不了─連蒼蠅都打不得的監察院
|
更多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