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評析:媒體,老闆,總編輯

媒體建立公信力最重要的是不能公器私用(取自騰訊大家網)

如果一家媒體的老闆是政府,簡單來說有兩種運營模式:

一種是政府把控內容,宣傳政策,鞏固權力,現在還包括負責國家的國際形象建立等等,比如伊朗的PRESS TV,俄羅斯的RT,美國也有政府媒體,比如VOA,但是美國法律規定,不能在美國本土廣播。

還有一種則是獨立運作,充當公共媒體,立場獨立,為社會服務,政府勉強算得上是老闆,準確點說,老闆是公眾。被視為做得最成功的,是英國的BBC。也因為是獨立運作,所以英國首相卡梅倫會告訴中國觀眾,他不能命令BBC加快製作《神探夏洛克》,只能轉達大家的要求。

央視作為國家電視臺,自然承擔著宣傳政府政策的責任,所以大家並不需要過多用專業媒體的標準去要求和看待。不過也因為這樣,就很難責怪外界,對於央視的報導,總要多出一些報導內容之外的解讀。比如關於東莞色情業的暗訪,會有很多的猜測,是否醉翁之意不在酒,是否要針對的目標其實並不是展現在觀眾眼前的哪些?

這不能責怪人們的多心,因為這是一種固定的套路,這次是不是例外?沒有人能夠保證,只有時間可以證明。當然,也可能真的是外界過於敏感,就好像央視批評星巴克的售價,也許真的只是覺得很有新聞價值,但是在外界看來,尤其是外國投資者看來,不免像一個信號,政府要對外資下手。沒有辦法,誰叫這是官媒,而且是國家級媒體報導的?

以往海外的中國問題專家分析中國的一個通用方式,就是看《人民日報》和《新聞聯播》,從字裡行間,出場順序還有分秒長短來判斷中國政局,揣摩政府到底要傳遞怎樣的資訊,這種方法,在中國民間也同樣流行。

因為有兩種截然不同不同的方式,一直以來在香港,關於香港電臺(Radio Television Hong Kong,RTHK;以下簡稱「港臺」)的定位有不少討論。既然政府是老闆,那港臺能不能站在政府對立面?

港臺在1970年代製作了《獅子山下》,反映民生,導致當時港英政府不滿,但是卻也確立了港臺編輯獨立的公共媒體的身份。回歸之後,有一種意見認為,既然政府出錢,自然聽政府,而反對方就指出,政府只是上司,全體香港市民才是老闆,因為是納稅人的錢。到2010年,政府公佈「香港電臺約章」,確認港臺編輯自主,但要恪守準確發放權威資訊,持平反映意見,不受商業以及政治影響等編輯方針。

既然老闆是政府,收入依靠政府撥款或者向受眾收費,這樣的優勢在於,不需要擔心盈利壓力,不會像商業媒體那樣,受到資本的侵蝕,不得不迎合市場。對於那些承擔公共媒體角色的媒體來說,可以照顧到社會邊緣群體,保證多元議題,補充那些商業媒體覺得虧錢不會去做的內容,滿足社會公共福利;對於喉舌媒體來說,可以專心做好宣傳機器。

至於商業媒體的類型,其實和國營媒體類似,只不過是由媒體老闆決定,到底媒體是為自己所用,表達自己的政治立場,為自己謀取利益,還是為公眾服務,成為公器。

當年梅鐸要收購《華爾街日報》,一群美國記者發起簽名運動,要求原本的股東不要出售股份,這是因為梅鐸經營Fox電視臺的手法,讓大家擔心,報紙會被又一次「公器私用」,在他們看來,Fox的冒起,就在於旗幟鮮明的充當共和黨的宣傳機器,擔心一旦收購,會損害《華爾街日報》的公信力。後來《世界新聞報》的竊聽醜聞,出售股權的家族,表示懊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