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慶餘專欄:小心愛台灣反而害台灣

民進黨全代會中部份代表提出的凍獨案引發外界矚目。(吳逸驊攝)

由於台獨黨綱失去「時代意義」並影響大選成敗,「凍獨」漸成民進黨黨內共識。但每次「凍獨」之議提出,就有一群黨內外獨派群起圍攻,如揚言要「凍結民進黨」、警告不准改變這「創黨精神」、宣稱有八成以上國民認同自己是台灣人,台獨形勢一片大好,等等。以上這些舉動看似愛台灣、愛民進黨,其實如同耶穌說的「要救自己生命的反而喪失生命」,愛台灣如果用錯方式,反而是在害台灣!

台獨黨綱失去「時代意義」已是眾所周知之事。民進黨通過台獨黨綱後,在李登輝領導下(宋楚瑜是此次改革最大功臣,連戰則毫無貢獻),國民黨短期間通過了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建立「中華民國第二共和」。衡情論理,台灣既已完成主要民主改革,接下工作就是鞏固並深化民主,以民主、獨立的「中華民國台灣」為共同認同對象,實行政黨政治。這也是當年黨外人士長期努力及民進黨建黨的一貫目標。

相較之下,「台灣共和國」是專制時代產物,為對抗「中華民國殖民體制」而生,與其說它是一種努力目標,不如說是一種心靈寄託(心靈故鄉),當中華民國殖民體制已不存在,它也自然失去時代意義,必須跟着退場。否則一國之內有兩個國家認同,這個國家不但團結不起來,內鬥亡國更是遲早之事!

而台獨黨綱影響大選成敗(從1991國民大會改選到2012總統大選),同樣斑斑可考。1990年代初,創黨未久、根基未固的民進黨,貿然離開民主改革及政黨政治既定路徑,通過台獨黨綱(請注意,台獨黨綱並非創黨精神)。這不但使民進黨建黨頭幾年勢如破竹的大選銳氣跟著中斷,也使對該黨極其不利的統獨之戰取代了對該黨最有利的民主之戰。頭上頂菁台獨印記的民進黨,從此只能在三足鼎立的大選中漁翁得利(如1994北市長選舉、2000總統選舉),無法在一對一的總統選戰中光榮勝出(2004阿扁連任成功得利於李登輝「牽手護台灣」的號召,以及「投台灣一票,而不是投阿扁一票」的民間呼籲,加上巧合的一顆子彈;當時阿扁聲名狼藉,民調遠遠落後連宋,根本無望當選)。

更嚴重的是,台灣從此進入永無寧日也難以化解的統獨對抗僵局。如果不是李登輝的「寧靜革命」適時補位,讓台灣完成主要民主改革,沒有人能預料統獨對抗這個「民主內戰」,會把台灣「民主改革」延誤到什麼程度。很可能「民主改革」已被「民主內戰」扼殺,胎死腹中!台灣到今天還沒有國會全面改選及總統直選!類似郝柏村這種軍頭早已動手抓人並解散民進黨!

問題是,既然台獨黨綱失去時代意義並影響大選,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反對「凍獨」?這有兩大緣由。一是一些人尚未進入「公民國家」階段,還停留在十九世紀的民族國家、民族主義思考,他們主張的「台灣共和國」並不是從國家共同體出發的整體性、包容性思想,而是從民族(族群)共同體出發的分裂性、排他性思想。(如果是整體性、包容性,則接受民主、獨立的台灣共和國,也會接受民主、獨立的中華民國台灣。)二是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道格拉斯•諾斯所謂的「路徑依賴」,也就是積習難改。

民族國家建基於民族主義,而大多數國家都不只一個族群,各族群以親緣、地緣「內團體」與他族互斥,如果沒有更高的國族認同維繫,族群互鬥很容易導致國家分裂,台灣目前就面臨這危局。解決這危局的辦法只有一個,就是建立可彼此「相忍為國」的國族共同體。而國族共同體如何穩固?哈伯瑪斯說要靠「新型歸屬感」,也就是「不是基於共同體內的族裔世系,而是通過公民權利和自由的法理建構,營造公民對國家共同體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