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文件證據不足 北檢約談處長查張顯耀洩密

張顯耀25日主動到北檢說明所謂的洩密案,北檢隨後開始約談陸委會相關處長。(資料照,吳逸驊攝)

台北地檢署調查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洩密案,於26日深夜及27日凌晨傳陸委會經濟及企劃兩處處長作證。會內官員透露,受限於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對3名副主委採「單線授權」,張顯耀能接觸的法政及經濟業務並不多,研判檢方單從文件難以證實洩密行為,只能由一同參與談判的處長級官員旁證,張顯耀是否曾於協商中透露非業管議題內容,或接觸非其主管議題的文件。

另外,自2008年起,府方便建立每周一總統、國安會秘書長與陸委會主委進行小組會議的習慣。官員透露,前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任內幾乎每週親自出席,但王郁琦偶爾會請張顯耀代為出席;此會議無正式公文紀錄,若張顯耀走漏的是此會議內容,恐將難有具體證據。

會內官員擔心的是,從分管業務來看,張顯耀走漏會內機密的機會不大,倒是他有機會出席週一總統府的兩岸小組會議,若洩密行為涉及會議內容,恐怕調查層級將向上發展。

北檢持續就張顯耀洩密案約談相關人員,媒體傳出陸委會經濟處長李麗珍、企劃處長胡愛玲已以證人身分接受偵訊。兩名處長均為兩岸談判團隊成員,其中胡愛玲為王張會與談成員,而主管經濟事務的李麗珍則曾與張顯耀同赴中國,進行兩岸協議執行檢討會議等經貿會談。

會內官員分析,從此一動作看來,陸委會向檢方提供的書面文件,尚不足以證實張顯耀確有洩密行為,不得不從直接經手公文並參與談判的處長級官員著手,「從零問起」,以求在最短時間內探知兩岸談判梗概。

然而受限談判過程觸及不同部會業務內容,官員分析,此事涉及兩岸折衝角力,兩名處長能透露多少「存乎一心」,是否有助釐清此案真相,成果令人懷疑。

官員指出,由於王郁琦對三名副主委採「單線授權」,其中副主委兼發言人吳美紅分管新聞聯絡及法政,目前最重要任務為兩岸互設辦事機構;接替張顯耀職務的林祖嘉,則主管經濟業務。而張顯耀雖為第一副主委,卻被拔除發言人角色,也未被授予實質業務,僅負責特定事件的聯繫調度。

在會內會議外,王郁琦通常以個別報告的方式,掌握不同副主委的任務進度,因此官員指出,張顯耀的洩密「空間」其實不大,僅能從其是否探知或提及非業管工作內容,去掌握是否有蒐集並洩露機密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