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加薪四法最切身相關的勞工,又是怎麼看待加薪四法呢?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蔣萬金認為,加薪四法是假議題,因公司可輕易透過作假帳達成減稅目的,如要改善公司作假帳的情形,仍須透過工會制度或者鼓勵勇於檢舉公司內部弊案的「吹哨人」才可能達成。
勞工陣線工作貧窮研究室主任洪敬舒指出,《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9條之2中加薪抵稅的方式參考自日本,但日本的營所稅為35%,遠高於台灣的17%,他認為「哪個企業會為了抵這個稅加薪?」
台南市產總總幹事黃育德則認為分紅不等同於加薪,此外,《勞基法》第29條僅適用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總家數不到2200家,且這些公司多半資訊較公開,也對於盈餘分享有較明確的規定,但大多數不在此類型公司工作的低薪勞工仍舊無法受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