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的犯罪學者羅吉爾‧胡德(Roger Hood)教授是研究死刑制度的知名專家,他曾對全球的死刑制度進行全面考察,他的研究也認為,死刑制度的廢除,政治人物的政治意願是一項重要關鍵。面對只剩不到100天的2016年台灣大選,各個政黨候選人已逐漸進入白熱化的肉搏戰階段,就選舉戰略來看,我們雖可預期選戰過程中的政見將逐漸趨於一致化、保守化,然而一旦面對對手或選民在死刑存廢這項議題的挑戰時,政治人物又該如何因應及表態呢?我們不妨先以其他國家政治人物的經驗作為參照點。

首先,以台灣最常用「先進的」美國作為「反廢死」的例子來看,其實已經有政治領袖開始做出了反省。美國前總統吉米卡特曾在2013年11月接受英國《衛報》訪問時呼籲美國應暫停執行死刑。作為一個政治人物,1970年代美國的恢復死刑執行,卡特前總統曾是重要推手之一,現在他對過去推動恢復死刑的政策有了全然不同的看法,接受英國《衛報》的專訪中他提到,美國的死刑具有一致性,就是幾乎都是窮人、少數族裔、精神障礙。而卡特前總統正在努力彌補他過去支持死刑這個刑罰所犯下的錯誤,他過去幾年也曾投入美國著名的死囚Troy Davis的冤獄平反運動。
不單是美國前總統卡特的例子,在世界各地許多具有前瞻性的政治人物,同樣由於其政治信念上的堅持,進而帶領國家、引導社會真正朝向廢除死刑的目標。在廢除死刑運動的近代歷史上,最著名的則屬法國的例子,1981年密特朗參選法國總統時即主張廢除死刑,而國會議員巴丹戴爾加入了他的陣營。當時法國還有63%的多數民意支持死刑,最後密特朗當選,死刑也真的廢除了,而且之後他還再度當選連任。在密特朗總統推動廢除死刑過程中,背後最重要的推手,就是前司法部長巴丹戴爾。
此外,從台灣多數人最在意的被害人觀點來看,同樣也有政治人物從被害者的立場出發而主張廢除死刑。其中又以美國新罕布夏州議員瑞尼庫欣為一典範,瑞尼‧庫欣(Renny Cushing)是美國犯罪被害家庭人權協會(Murder Victims' Families for Human Rights, MVFHR)的發起人以及執行長,他是將美國廢除死刑運動及加強被害者權利運動結合在一起的拓荒者,瑞尼的父親於1988年在家鄉新罕布夏州被謀殺。根據廢除死刑聯盟的資料可得知[1],瑞尼認為死刑只會讓殺人兇手把我們也變成殺人兇手,他們不應該擁有這樣的權力,成功的把我們變成思考和行動都和他們一樣暴力,讓我們成為我們口中所憎恨厭惡的人。瑞尼從此在美國國會以及各州的議會裡面,還有一些審判裡面作證,告訴大家,反對死刑及支持被害者,是可以同時存在的。瑞尼當過兩屆的美國新罕布夏州議員,他提出廢除死刑的議案。瑞尼目前也是美國廢除死刑聯盟的副主席及美國犯罪被害學協會、世界廢除死刑聯盟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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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回到台灣的「死刑政治」,台灣的政治人物又能如何以政治理念帶領民意呢?2009年立法院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並於2009年12月生效,使得《兩公約》正式具有國內法的效力。《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很明確的指出:「本公約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因此,台灣如果欲真正朝向廢除死刑的目標,在政治手段上,勢必得經由國會積極地以立法與修法的方式,才能真正將台灣推向廢除死刑的目標。而所謂國會立法廢除死刑的途徑,在立法實務上,往往並非一般社會大眾所指「一步到位式」的廢除死刑立法,而是應該依循兩公約的精神予以實踐,透過執行兩公約方式,檢討與全面修改所有可能侵害生命法益的法律,因此在立法廢除死刑之前,國會應更全面地從刑事司法的核心概念,分別針對司法的偵查與審判程序、獄政、被害保護、更生保護等環節進行相關法令的檢討與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