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要求新光金控的新經營團隊,1個月內須提交核心子公司新光人壽的125億元增資規劃,包含去年跳票的55億元,以及今年該增的70億元。新光人壽董事長魏寶生今(26)日表示,將透過新壽發行次順位債及母金控對新壽現增來達陣;對此,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如何接招,金融圈高度關注。
魏寶生與新光人壽副董事長洪士琪今日傍晚17時一起接受媒體聯訪,說明新壽的增資事宜。魏寶生說,新光金控董事長陳淮舟今日下午在新光金董事會上邀請他一同前往金管會溝通新壽增資事宜,農曆年前就會進行,具體時間看金管會何時方便。
魏寶生並表示,「不管是發債也好,或者是現增、從金控給新壽,等於說有兩個來源,來促成我新光人壽的增資,一個是我自己發債,一個是金控現增我們。」
新壽財務體質疲弱,金管會要求新光金的新經營團隊,必須概括承受前任經營者對主管機關的承諾:2023年起,連續3年,新壽每年須增資70億元。
市場關注一:金管會要新壽增資,是否也要新光金現金增資?
熟悉此案人士透露,新壽增資案的一大關鍵為,主管機關用語模糊,公文寫增資而非現金增資,連帶讓新光金的新經營團隊、前任經營者彼此互打,監理機關本身如何裁量與權衡也充滿挑戰。
該人解釋,新壽增資的錢哪裡來,金管會允許哪種方式、不允許哪種方式,迄今從未說清楚。新光金的前任經營者、新光金控創辦人吳東進陣營主張應該向金控的股東拿錢;新光金的新經營團隊則是排斥這種方式。黃天牧等決策官員如何裁量,「金管會要新壽增資,是否也要新光金現金增資?」
新壽去年10月發行130億元10年期累積次順位債,12月又透過母金控以帳上現金注資15億元,金管會只認其中15億元,沒有把130億元算入,要求新光金新經營團隊今年要補足跳票的55億元,另外,今年承諾的70億元,也要一併履行。
據了解,新光金將透過銀行、證券等子公司上繳盈餘,以及子公司處分OCI部位股票、動撥金控帳上現金等方式,擠出70億元,趕進度於今年3、4月間,現金增資新壽;至於另外的55億元,則是規劃由新壽發行次順位債券。
子公司盈餘上繳母金控,扣除法定盈餘公積與特別盈餘公積之後,可全數上繳,數值約占年度稅後純益的70%,以往新光金的證券子公司元富證券幾乎全數上繳,銀行子公司新光銀行則因業務發展的資本需求,僅上繳部分,但今年則會全部上繳。
新光銀行去年稅後純益67.91億元、元富證券去年稅後純益24.96億元,兩者合計上繳70%,數值約65億元,另外短缺的5億元,現行會計制度IFRS 9規定,擺在會計科目OCI項下的股票類資產,處分後損益直接進保留盈餘,因此稅後純益上看不到,另外,新光金本身也還有些收益可以成為帳上現金,擠一擠,70億元不是問題。 (相關報導: 幕後》開票夜沒空理侯友宜嗆到!大戰傅崐萁 韓國瑜施壓朱立倫、密會王金平 | 更多文章 )
市場關注二:金管會要新壽增資125億元,可以用發債來交卷嗎?
有趣的是次順位債的發行,金管會要新光金新經營團隊規劃125億元,另外的55億元,魏寶生表示規劃發債來交卷,雖說發債募集來的資金,對保險公司的資本適足率(RBC)拉升效果,跟現金增資籌來的錢,兩者效果一致,但發債與現增,兩者畢竟資本強度不同,一個是債務,須要把本息還給人家,另外一個則是不必把錢還給股東,都叫籌資,但黃天牧等決策官員允許用發債取代現增嗎?市場相當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