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的例行記者會通常由副局長輪值說明新聞稿內容,金管會為了新光人壽增資案,今(23)日特地在新聞稿之後的媒體問答時間安排保險局長施瓊華上陣,昭告天下,金管會昨天約談了新光金控董總與新光人壽董總,一共4位高層。
新光人壽去年6月底RBC(資本適足率)為184.38%,未達法定下限200%,屬於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5條定義的「資本不足」,施瓊華說:「6月底資本不足,如果財業務沒有按照時程改善,我們也是可以有加重的處分。」
媒體詢問,加重處分是否就是保險法第143之6條規定,「得採取次一資本等級之監理措施」?雖然新光人壽RBC未達標的情況屬於資本不足,但可視同情況更為嚴重的「資本顯著不足」來處理?施瓊華說:「對!」
RBC連續兩期沒達標,可視同「資本顯著不足」處理
她接著談到,RBC如果連續兩期沒有達標,而且未按照時程改善,金管會可以採取的措施,包含停止負責人職務、限制業務、命令處分特定資產、限制交易,還有負責人的報酬是不是要減薪...等等。
我國對於保險公司的RBC表現,每半年檢視一次。施瓊華指出,新光人壽去年12月底的RBC是不是能改善,「看起來應該是,還是有問題的,還沒有達到法定標準,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有要求它要及早因應,不能等到今年3月。」
據了解,新光人壽去年底RBC自結數不到180%,比去年6月底的184.38%還低。
施瓊華說,針對新光人壽12月底RBC未達法定標準之事,如果新壽所提財業務改善計畫沒辦法達成,「我們當然會依規定來進行後續的處理,法令都有規定。保險法143條之6,都有不同等級的條件在那裡。」
媒體早預警增資案上演茶壺風暴,金管會拖了快兩個月才出手
新光金控去年6月9日變天,號稱改革派者取得公司經營權後,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的長子、新光金控創辦人吳東進,以及吳火獅的三子、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兩人對於是否辦理新光金現金增資,進而挹注新光人壽,見解迥異。
吳東亮等改革派陣營對於掏錢之事態度保守,吳東進陣營則是表達強烈意願。媒體早在2023年12月5日就披露此事,提醒新光金控現金增資上演茶壺風暴。
有關情況歹戲拖棚了快2個月,隨著新光人壽注定連續兩期RBC未達法定標準,金管會保險局長今日終於親上火線,主動對外界說明,金管會昨日找來新光金控與新光人壽董總,對4位高層做了3點要求。

首先,新光人壽向金管會承諾,2023年起連續3年每年增資70億元,施瓊華說,不管新光金控或新光人壽,「過去除了董事長跟總經理有簽承諾書之外,也把這個部分提到金控跟人壽的董事會都通過了。」
她說:「金融機構既然對主管機關承諾,就要信守承諾,所以我們要求它要依照一定的時程來履行它的承諾。」 (相關報導: 8年暴漲13倍!外資全面插旗綠電 連外商主管都搶著申請黨證 | 更多文章 )
新壽增資承諾書,新光金新經營團隊須概括承受
媒體詢問,新光金控經營權已經變天,當時簽承諾書的不是現在的經營團隊,有要求新經營團隊簽署承諾書嗎?施瓊華說:「新的經營團隊,它其實是董事會改組,就新光金控跟新壽來講,法人身分並沒有改變,所以不管新舊團隊,董事會通過的部分,新團隊也應該要概括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