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迷注意!立法院三讀《軍營安全維護條例》通過 未經許可攝錄影最重關3年

立法院會18日三讀通過《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法案制定。圖為國軍CM11戰車與國軍部隊參與操演。(資料照,柯承惠攝)

軍事迷密切關注的《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法案,今(18)日在立法院會經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敲槌宣布三讀通過。據三讀通過的條文規定,未來若未經軍事機關許可於軍事營區內從事測量、錄影、攝影等行為,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未經軍方許可在營外對軍營錄、攝影等,足生損害軍營安全,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元罰鍰。

被立法院以「最速件」形式修訂的《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法案,今年9月21日在行政院會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1月20日初審完竣,保留4項條文送交黨團協商,而後朝野黨團在本月8日完成協商,並在今日於院會中完成三讀程序通過制定。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李德維於完成立法程序後發言指出,該法的重點是為了修正軍營安全規範,將過去營區門哨、安檢、設施防護等措施,從行政命令提升至法律位階,國民黨支持提安軍營安全執行與應變措施,但也應避免讓民眾對法案恐有擴權的不安疑慮。

20231218-立院議場「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等案三讀,副院長蔡其昌敲下議事槌。(蔡親傑攝)
立法院18日召開院會,主持議事的副院長蔡其昌於議場內敲下議事槌,宣布《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法案制定通過。(蔡親傑攝)

憂法案有易使民眾入罪疑慮 在野籲國防部說明並完善

李德維呼籲,國防部在此次母法通過後,應儘速將配合的7個法規、4個公告研議出來,尤其法案將臨時劃定的演習區及訓練區列為軍事營區,是否導致不知情的軍事迷拍照就遭關或罰款的疑慮,這個部分應向社會大眾說明,讓該法既能維持軍營安全,又能保障民眾權益。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邱臣遠則說,民眾黨對該法於今日三讀通過感到欣慰,民眾黨此次也提出黨團版本草案,未來除可強化軍事營區的安全,同時也將各項涉及人民權益的措施提升至法律位階,使法案符合法律保留原則,並達成國軍建軍備戰與防護國家的安全目的。

邱臣遠也說,有鑑於兩岸情勢惡化,中共對我方重要營區的窺探日益增加,過去也常有軍事迷刻意透過無線電,監聽塔台通訊、掌握國軍軍機起降時間等,本次法案都有所限制,因此今天的法案三讀至關重要,不過本法也有易使民眾入罪疑慮,有待國防部進一步完善執法。

國防部:將明確公告並持續宣導,避免民眾誤觸法令

對於立法院《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三讀通過,國防部表示,該法可為國軍營區安全維護工作,建立明確法律依據,確保國防安全及民眾權益。

針對有關審議期間各界關切疑慮及可能誤解,國防部說明,國軍未來於營區外實施演訓,若有可能與民眾活動範圍重疊,將事先會商相關機關,明確公告管制範圍及時間,期將影響降至最低。

其次,國防部指出,軍事迷拍攝戰機起降之行為,如未危害軍事機敏安全,非本條例禁止範圍。對於禁止之行為,將明確公告並持續宣導,避免民眾誤觸法令。

最後,國防部表示,後續將依條例授權,訂定7項法規命令、辦理4項公告,並落實教育訓練,報請行政院核定條例施行日期,送交立法院備查,俾利條例執行順遂。 (相關報導: 調查》一「桃」殺三士!鄭運鵬拉警報危及賴清德 民進黨拚保鄭文燦本命區 更多文章

未經許可入營得強制驅離 無人機侵擾必要時得使用武器

據今日三讀通過的條文,軍事營區是指重要軍事設施或軍事機關之駐地;經軍事機關通報相關機關管制之軍事演習或軍事訓練場域,於演習或訓練期間,視為軍事營區。軍事機關是指國防部及所屬機關、部隊、學校;國家安全局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視為軍事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