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17)日再度召開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2期選商草案說明會,經歷過前兩次說明會之後,今天敲定產業關聯性項目24項,配分訂出120分,同時也調整部分選商規則,包含開發商若要爭取額外100MW獲配容量,需要與兩家企業簽訂購售電合約(LOI),希望增加市場上的綠電供給量。
經濟部能源署表示,過去開發商希望爭取降低選商標準門檻至70分以下,同時讓產業關聯性總分上升至140分,經過各界意見表達與討論之後,上次說明會提高總分為115分,這次說明會則是敲定產業關聯性項目,最終24項讓開發商來自選,同時總分增至120分,另外也納入單樁式水下基礎,若有選做可獲配7分。
選商時程方面,考量選商機制不用提供有條件或是正式商業合約,因此縮短前期準備時間,目前規劃月底前就會公告整體選商機制,選商時間則落在明年4月中旬,進入為期1個月的審查,預計5月中就會公告遴選結果。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選商規則中明訂額外增加容量100MW相關辦法,產發署說,為了鼓勵綠電交易,開發商在申請時需檢附2家以上集團簽署購售電合約,每家集團的購電容量不能少於100MW,且在獲配容量之後,開發商要在簽署行政契約後的6個月內,提出正式簽訂的購售電合約,並且容量不得少於100MW。 (相關報導: 幕後》比藍白合更大條!政商名流牽扯88會館案疑有漏網之魚 同夥還幫警方上課 | 更多文章 )
另外在產業關聯性上,這次調整部分配分,包含新增單樁式水下基礎項目,並調整工程設計服務、主要施工船舶海事攻城服務、風場主要設施運維技術服務等配分,整體總分也從115分調整為120分。在主要船舶施工使用上,由於各家開發商為了爭取產業關聯性配分,會與國內船隻供應商簽訂意向書,現在明定正式獲配開發之後,如果有同一時期需取得船公司正式商業合約,才算完成相關合約,如未完成則需進行「補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