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新疆設置的「再教育營」被批評無理關押上百萬維吾爾人,即便中國政府始終否認迫害人權,還說這是為了教育當地少數民族的「職業培訓中心」,在防止反恐、協助脫貧、語言教育方面,都作出莫大貢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主席向媒體介紹反恐成果時,甚至說當地「正氣上升、邪氣下降」。不過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16日發布新聞稿,再次強調「再教育營」對當地少數民族的迫害,居民被送入政治教育營區後,他們的孩子甚至被強制送到孤兒院。

2016年11月,中共新疆黨委書記陳全國下令自治區政府官員在2020年之前將所有孤兒安置到機構中,做為該區一系列發展目標之一。按照這項命令,未來孤兒將以「集中收養」取代「分散收養」─包括由親族撫養,以「提高其生活水平」。「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說:「中國當局正以殘酷手段,將新疆因政治被押人士的孩子送進國營收養機構」、「這是政府荒謬政策的一環,假稱維護兒童福祉,使突厥裔穆斯林兒童與親人分開」。
根據2017年1月下發的政策實施指導原則,新疆區政府鼓勵各級官員「引導」孤兒到國營機構收養,不僅要填滿現有孤兒院的所有空置床位,還要改善設施、建設新增機構。據媒體報導,有些新增機構可容納百名以上兒童。政府目標是在2017到2020年之間,將新疆「孤兒」的機構收養率由百分之24提高到百分之百。按照自治區的政策,孤兒是指「父母死亡或失蹤的兒童」,不過有些地區把「父母之中有一方被長期拘押或監禁」者,也納入其中。

於是新疆的孩子們只要父母有一位被送到「再教育營」,他就有成為「孤兒」,進而被「集中收養」的危險。「人權觀察」稱,2017年9月曾有某地方政府指出,不願被集中收養的孤兒可繼續由監護人收養;還有地方政府被要求設立硬性指標,像是吉木薩爾縣官員接獲命令,須在2017年10月前完成集中收養孤兒30人的任務,新源縣被要求在2017年11月前集中收養孤兒60人,否則官員將被扣減績效分數。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曾在政策報告中坦承,要達成政策目標確實有困難:「孤兒的監護人都是親屬(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由於血緣關係,監護人不願意把孩子交給集中收養機構。監護人及孩子不願意彼此長期分離,對福利院缺乏信任和安全感。」儘管自治區文件強調該政策是以「有意願」接受機構收養的兒童為目標,但並未解釋如何確定當事人同意。政府沒有說明兒童本身、父母和其他親屬的意願是否納入考量,也沒有說明將由何種政府機關做出決定,以及經由何種程序確定意願或對決定提出申訴。

許多人權組織均已發現,中國政府持續打壓新疆突厥裔穆斯林少數民族的文化認同,因此這些違反親屬意願由機構收養兒童的報導特別引人憂慮。當局早已禁止兒童在學校學習宗教事務,並且極力排斥民族語文,提倡以漢語為教學媒介。所有穆斯林的宗教活動都受到限制。而中國已批准的《兒童權利公約》指出,家庭是兒童成長和幸福的自然環境,締約國有責任確保「不違背兒童父母的意願使兒童與父母分離,除非主管當局按照適用的法律和程序,經法院審查,判定這樣的分離符合兒童的最大利益而確有必要。」
「人權觀察」強調,按照中國《收養法》,孤兒的定義是喪失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不滿十四週歲的未成年人。雖然《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3條規定,民政部門有責任收容孤兒,但中國法律並未授權政府當局將兒童帶離親屬而由國家撫養,也沒有任何法律程序可做此處置。 (相關報導: 憂心新疆再教育營慘況 印度穆斯林上街抗議:反中國! | 更多文章 )
「人權觀察」說,即便有必要做出替代性的照料安排,也應優先交由近親屬撫養,將兒童帶離家庭照料,一般只能作為最後手段,期間也應該盡可能縮短,並盡量減少對其教育、文化和社會生活的干擾。理查森說:「地方官員不必要地把新疆兒童送交國家收養,只會加深中國『嚴打』行動造成的創痛」、 「過去未曾對中國在新疆作為表達憤慨的各國政府,應施壓要求中國立刻改弦易轍,減輕相關政策的長期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