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首先要說明,這篇文章的緣起,是因為在筆者所服務的大學校園中,不經意地看到樹上掛著一幅反毒宣傳布條,其內容文字是這麼寫的:毒品新樣貌、你我要小心。除此之外,文字旁還搭配了一些圖案,包括代表死亡的骷顱頭、各式管制藥品和菸品等。而畫面的另一端則是面貌姣好健康的兩個女孩。
以上述畫面作為文本,再跟無數大中小學的無數反毒文宣、演講比賽交織在一起,則我們可以看到一個互為文本性的反毒論述,換言之,筆者眼前校園反毒文本,背後預設了一個國家機器的反毒論述大文本。對於這個反毒論述大文本,筆者試圖進行其言外之意的分析。
首先,大大小小的反毒論述預設了一個心照不宣、沒有說出來的二元對立框架。那就是,我們/他們的截然二分。我們正常健康的好國民好學生,跟他們那些吸毒的不正常不健康的偏差國民和壞學生。這個沒有說出來的預設,在校園中聲聲呼喚著學生對吸毒者的鄙視。為了強化這種鄙視的情緒效果,許多反毒宣傳常運用生命政治中最能摧毀人格性的語彙,如「毒蟲」(吸毒者不是人,是蟲)或「酒鬼」(酗酒者不是人,是死掉的鬼)等。這類語彙就是汙名化的標籤,那不但可以貼入「毒蟲」、「酒鬼」的本體自視認知系統中,產生自我實現預言的對號入座效果。更可以讓所謂正常的好國民和好學生,將「他們」劃入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和對待非人(蟲或鬼)者無須任何慈悲的排他性歧視框架中。更甚者,從小學生開始直到大學生,每每看到校園內的反毒文宣時,一種心照不宣的優越感,一種自我聖化、潔淨化的健康主體意識,也在逐漸強化中。
換言之,台灣的反毒論述拉開了正常人和不正常人的鴻溝。國家所打造的這個大文本,似乎目地在營造一個沒有藥物成癮的健康社會。但是「毒品氾濫」有因此改善嗎?校園拉K、吸安的網絡弱化了嗎?答案好像不太樂觀,不但沒有改善和弱化,反而是更加惡化和強化吧!
長期以來,台灣社會的法政系統常把藥物成癮定義成是一種犯罪行為。而所謂的「毒品」也進行分級,從而依此對犯罪者量刑。這種罪刑化的對峙策略,不但粗暴、充滿歧視,其所達到的戒治效果,不但很低,甚至常常產生反效果。也就是,多次進入監獄的再犯者,將監獄視為販毒訓練所,從初犯、累犯一直到最後被獄政系統的受刑人網絡培訓成組織性犯罪的毒品大盤商。罪刑化成效有限,除了是這套刑罰制度沒有對症下藥之外,更嚴重的是,法政、獄政人員的心態結構中,就像好國民好學生一樣,帶者自我神聖化的優越感,在所言所行中,把這些藥物成癮的受刑人視為沒有出息的敗類。這樣的我們/他們才是被貼上「毒蟲」標籤最難以跨越的鴻溝。換言之,主要是主流社會的拒斥,讓他們被邊緣化到被建構的「毒蟲」位置上,永世不得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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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罪刑化、妖魔化毒品的反毒政策,效用有限。葡萄牙最近幾年,反其道而行,以除罪化(De-criminalization)的方式,將掃毒、反毒的龐大費用,轉而用在改善用藥者的支持性網絡和就業機會上。幾年下來,用藥人口大大減低。(相關資料請參考Drug Decriminalization in Portugal) 台灣一向抄襲美國的「向毒品宣戰「(war on drugs)政策,但毒品氾濫問題卻越來越嚴重。我們是否應該參考葡萄牙的「除罪化」的作法,不要把嗑藥成癮的朋友當作敵人,從而在人際關係和就業機會上孤立他們,導致他們繼續尋求藥品的慰藉。加拿大心理學家Bruce Alexander很早就從老鼠樂園的研究中發現,嗑藥常常是社會失序的結果,而非原因。我同意Bruce Alexander在"The Globalization of Addiction"的看法。在老鼠樂園(Rat Park)的實驗中,一隻關在籠子中孤立無援的老鼠,在孤單焦慮的情緒下,看到籠中的兩支管子,一支流出海洛英,一支流出開水,經過無數的實驗發現,孤單又焦慮的老鼠,大多會選擇吸食海洛英,直到死亡為止。但如果實驗情境改變,換成一個較大的空間,裡面有許多玩具和食物,還有許多其他老鼠陪伴,則絕大多數的老鼠,都不會想喝海洛英,而是開水。因為它滿足於社會支持網絡和心理上沒有焦慮。這個實驗適用於老鼠,但人更複雜,是否也具有解釋力呢?加拿大學者在溫哥華的東區,一個犯罪率和嗑藥成癮率極高的區域,進行田野研究,也驚訝地發現,東區的犯罪者和嗑藥者幾乎人人都有童年時期的傷痛經驗或傳統社區或家庭解組的問題。再加上組織性犯罪團體對他們的接納,讓他們認同犯罪團體,從而進入用藥和販賣藥物的循環中。他們不是天生的「毒蟲」,而是後天的社會結構失衡,導致他們一步步的尋求藥物來彌補社會連帶失落的空缺。這個發現是重要的,學者們說服公部門,提高對這些社會底層人士的關注,包括傷痛歷史的療癒和社區支持性團體的建立。我們可以預期,這樣全人性做法效果會遠遠高過社會對嗑藥者的汙名化和監獄化(incarceration)。
其實,討論所謂藥物成癮之前,我們應該更後設的詢問,甚麼叫做成癮?成癮一定是犯罪行為嗎?成癮一定是傷害嗎?
在進行這樣的討論之前,我必須邀請讀者進行暫時性的價值判斷歸零,也就是存而不論您對成癮的預設立場或偏見。成癮(addiction)是指一種重複性的強迫行為。無論它可能會讓人產生快樂的感覺或傷害的效果,它仍然被持續重複。這種行為可能因中樞神經系統產生了緊密的連結,重複這些行為也可以反過來造成神經功能獲得酬賞,或受損。癮可用於描述生理依賴或者過度的心理依賴,但若擴大解釋,許多人對特定行為習慣和價值系統的強迫性重覆或堅信,也是一種成癮現象。例如物質、藥物、酒精、菸、性、上網、賭、權力、金錢、工作、飲食、糖類、跟蹤、偷竊、自戀、購物、戀物、收集僻等。
從以上林林總總的成癮類別來看,人(幾乎所有的人)都有某種行為、對某種物質或理念產生某種程度的成癮。但平平是成癮,在社會的場域分類中,有些成癮行為不但不被譴責,反而可能成為被讚賞的對象。如粉絲的偶像崇拜、健身或收藏成癮等。例如加拿大研究成癮的心理學家Gabor Mate就自我坦白,她的母親歷經納粹集中營的劫後餘生,這個創傷經驗,使得她無法正常養育孩子。Mate的童年時期受母親的忽視而造成傷痛的記憶。從此,他發展出了一種能夠安全自己的成癮行為。那就是,瘋狂地蒐集古典音樂唱片。而這個成癮的收集癖,使他經常忽視自己的太太和子女。然而,有趣的事,儘管這個成癮行為對自己的家庭關係疏離造成傷害,但它卻不犯法,甚至被社會讚賞為一種高尚的藝術鑑賞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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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些成癮行為和行為所依賴的精神刺激物,卻會受到社會天差地別的待遇,而與犯罪或疾病畫上等號。罪刑化是一種對待成癮的方式,但其效果非常有限,且常助長黑市的更加強化,和成癮者因犯罪汙名而承受惡性循環的社會排除,從而導致成癮繼續成為唯一的選擇。有人會說,罪刑化效果有限,那麼我們是否可以改用醫療化(medicalization)的方式來改善成癮問題呢?我的答案是,yes and no! 從除罪化的角度來看,醫療化是有正面意義的,而且對於某些生理性的成癮,它確實可能具有化學意義上的減緩。但是,醫療化的基本預設仍然是個人化歸因。認為成癮問題是個人的大腦結構或神經連結出了問題。這樣的歸因有很大的盲點。因為從公共衛生的角度來上,醫療化忽略了社會結構性條件對所謂個人生理條件的作用。人類學家或許多社會學家都注意到了,許多西方工業化國家中的原住民部落,在殖民者尚未進入之前,儘管部落中有各種各樣的問題,但成癮卻從來不曾發生。即便部落中的諸多儀式可能流行使用古柯鹼或其他精神刺激物。但當殖民者強加一套權力管制系統在原住民部落,導致傳統解組或認同崩解,或者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來了持具個人主義的價值觀,讓原住民部落原有的社會網絡碎片化。這樣的social disorganization,構成了一個很大的Lack,一個無底深淵,這時,對於某種精神刺激物,產生強迫性的依賴,就成為可能。從這個角度來看,社會原因恐怕比個人的生理性、心理性病因更具有解釋力。但是,我們若把大量的金錢和論述都花在反毒宣傳、監獄管理或醫療監理上,而忽略了社會結構的巨大破洞才是最主要的關鍵,那麼反毒或減害就可能一直徒勞無功了。
越戰時期,有非常高比例的美軍會施打海洛英,以應付高度緊張的戰場生活。在戰爭末期(美軍即將撤離之前),美國社會曾經擔心,這些退伍軍人回國之後,會不會產生大量的毒蟲,而危害社會。結果,令人驚訝的是,幾乎沒有。何以故?因為他們絕大部分都能順利的回歸家庭、重返工作或進入大學。是這些社會連帶的支撐,使他們沒有需求或欲望繼續使用海洛因。換言之,生理成癮是個迷思,社會連帶的有無才是關鍵。
此外,若一個老太太跌斷了腿,住院期間,為了止痛,醫院會為她施打高劑量、高純度的海洛因,也就是嗎啡(diamorphine)。但是老太太出院之後,卻沒有成癮。何以故?因為她對藥品的需求僅止於止痛,並不在彌補社會空洞。所以,成癮問題的社會原因,是我們必須著力的地方。這個時代,無論是資本主義或個人主義化,造成許許多多人被系統性的排除在社會的邊緣,他們一方面被各種各樣的網絡給邊緣化,或索性自我邊緣化。這時,非常有可能,他們會尋找一件事、一個物質或一種關係,並且固著在那件事、物質或關係上。這就是成癮。有些成癮不會被社會譴責,有些成癮則成了全民公敵。
我完全同意藥物成癮傷神又傷身,但我已指出許多研究指出social causes才是藥物成癮的真正原因,我跟大部份的讀者一樣希望解決藥物成癮的問題。但我建議把向毒品宣戰的資源投注在接納成癮者改善他們的支持系統和改善社會中痛恨他們的人所做出的排斥行為。以葡萄牙的做法為例,除罪化並不是讓「毒蟲」逍遙法外繼續犯罪,而是以高關懷的方式讓他們走出上癮的輪迴。
台中市籍立委沈智慧17日在立法院提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第六條及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圖/立委沈智慧辦公室提供)
有一點容我進一步說明。我完全無法接受「毒蟲」這個符碼或標籤。因為這有可能把藥物成癮者排除在正常範疇之外,預設他們本質上的惡。我在戒治機制教過,藥物成癮的朋友們跟一般人一樣需要被尊重。他們最大的次級傷痛(初級傷痛通常發生在童年)就是把他們視為「毒蟲「的強大社會排除機制,讓他們無處可去,而只能繼續掉入尋求毒癮的無底深淵中。如果我們能改變語言,我們或許可以改變世界。(change your word, change your world)修改污名化的「毒蟲」標籤,同時修改「毒蟲」背後的二對立象徵暴力,以免他們在自我實現預言中,跳不出我們為他們所設的框架。許多學者研究發現,成癮跟童年傷痛經驗(childhood trauma),社會解組( social disorganization),或被主流社會學校排斥之後的差別結合( differential association)(如被幫派接納) 有關。在沒有了解這些之前,罪刑化不但難以成功,甚至可能在監獄受刑期間,讓他們接觸更多犯罪網絡,造成出獄後,極高的再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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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癮這件事並非僅限於嗑藥。持平而論,在合法範疇內,許多人對許多事都有非常嚴重的成癮現象,其中有些對人類的傷害,遠遠超過所謂的「毒蟲」。例如金錢這個物質,其所代表的象徵意義,其實是資本主義社會和持具個人主義(possessive individualism)價值觀主導下,這個時代最嚴重的精神刺激物。Bruce Alexander也主張,這個時代最嚴重的成癮,是對金錢的嚴重成癮。 錢表面上看是個物質,但其實它更是個象徵物。在資本主義社會它幾乎成了原初(primary) 精神刺激物。衍生而出的,則是前述所列舉的所有的成癮物或行為。當我們把錢對象化時,對它的追逐,使它跟我們的大腦多巴胺產生了連結。換言之,錢在被我們對象化的同時,它也成了象徵指令植入了我們的大腦,或無意識結構中。從此,我們的主體性建構的養份就是金錢,我們主體性的生存目標也是金錢。對金錢產生幾乎像是原欲的欲望,其實是個無底深淵,填不滿的洞。在人生的各類場域當中,金錢可以換算成其他各種不同形式的資本或資源,從而壓迫他人和壓迫自己。場域有很多種,教育、政治、幫派、家庭、娛樂圈,每個場域都有不太一樣的資本進行彼此的鬥爭,但是金錢幾乎成了跨越場域的通用資本,可以透過兌換的方式成為其他資本,從而對不同場域中的主體進行對象化和大腦快感帶的連結。也就是說,金錢成了各式各樣成癮的最原初成癮。我知道這樣說有點化約。但我認為不可小看這樣的觀點。如果這個觀點成立的話,則我們可以說,非常多的資本家的白領犯罪,都是對金錢成癮所產生的行為。其對當代社會的傷害遠遠大過酗酒、嗑藥或網路成癮。
對於藥物成癮的除罪化,或許有人會提出了一個文化相對性的問題,也就是華人文化的特殊性,恐怕不能適用像葡萄牙這類國家的除罪化做法。從社會文化出發思考社會文化的特殊性,是值得鼓勵的。但是,這個主張有可能要面臨文化本質論的挑戰。那就是甚麼是真正的華人文化?華人文化內部是同質性的嗎,沒有差異嗎?華人文化不會隨著時間(如現代性)而改變嗎?或者,華人文化這個說法是不是根本就是的現代國家統治階級透過印刷術或大眾媒介所建構出來的意識型態呢?這是其一。再者,如果華人文化對藥物成癮的對治方式不適用西方的作法。那麼一個矛盾就會出現了,根據南華社會所畢業校友黃正宏的研究,台灣的掃毒政策和相關法條主要都是抄襲美國的。(他的論文大家可以去圖書館參閱)果真如此的話,華人文化抄襲美國文化就是的重大錯誤了,不是嗎?同理,這點中國的民族主義也常用文化本質論來正當化自己內部對人權的迫害,他們也常常宣稱華人文化國情不同,不容西方的人權組織干預中國內政。我們接受這種華人文化的托詞嗎?更何況中國共產黨的極權統治技術可多半是向西方馬恩列史移植來的呢。撇除這些不談,請問,什麼才是如假包換、純純粹粹的華人文化呢?再來,即便華人文化有其特殊性這點成立,但為什麼華人文化不適合在戒治的措施上,採用除罪化的嘗試。有人可以給出一個具有說服力的理由嗎?事實上,台灣司法早已開始20多年的從罪刑化轉為醫療化的戒治教育方向嘗試了。並沒有許多人所擔心的,除罪化之後就開放成癮性藥物。反而是在監護的情況下,讓他們在醫院或特定藥局使用替代性藥物,如美沙東替代療法。所以,這點請讀者放心,除罪化不是縱虎歸山、消遙法外。但更根本的問題,也就是我的進一步提問就是,如果產生藥物成癮的生活脈絡、社會網絡和社會結構依舊沒有改善。他們在社會當中依然被傷害、拒斥和仇視,甚至被這個主流社會貼上「毒蟲」標籤,那麼我擔心,個人化的醫療替代方式會徒勞無功。這也就是為什麼,我(當然我也視察了各國資料後所思考的)會支持葡萄牙的作法,而非美國或台灣的作法。因為他們的除罪化作法是有配套措施的。主要的配套措施就是強化社會支持系統和就業機會,讓藥物成癮者的原初傷痛(社會解組)能夠被修復,這時搭配華人文化中的關懷式的關係主義倒是不錯的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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