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灣基進黨立委陳柏惟的罷免案即將於本月23日舉行,日前3Q被爆料指出其2011年時曾「肇事逃逸」,「事後」則和被害人達成和解;對此,陳柏惟表示,這件事就是「自己做錯了」,事後已坦然負起法律責任,也積極尋求對方原諒。
而對於近乎是側翼「綠友友的自己人」,民進黨上下則大多護航護短強調,希望社會可以給「有勇氣認錯」的年輕人一個機會,並盼在野黨不要繼續窮追猛打。然而,此事其實可從下列兩項角度切入。
其一,對台灣大多數樸實善良老百姓的認知而言,沒錯,對於一個真的有勇氣認錯的年輕人,基於「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的人情義理,我們當然應該給3Q一個機會。然而,我們要問的是,請問現時的陳柏惟真是一個認錯的人嗎?暫且不論其違法態樣是「肇事逃逸」,且是被警察循線調沿路監視器、在東窗事發、紙包不住火的「事後被逮」,才不得不承認自己是肇事逃逸。
目前,禍不單行的最新爆料則是,3Q對過往去「電動間是否『賭博』」的指控,又「見人就是矯情」的強調,去電動間並不代表就一定是賭博,也沒有所謂輸贏千元的違法犯罪。然而,任三歲的小孩子都知道,難道3Q去電動間是去吟詩作對?還是去那讀聖賢書與做功德嗎?
這樣的態度只證明了一件事,除非是白紙黑字且公開的被抓到,否則,他就是政客嘴臉的繼續硬拗與假掰下去,就是一副「不然,算我好運,你是想要怎麼樣呢」?講白了,這樣一位「牛牽到北京還是牛」的人品與個性,真要相信他會有「天大的轉性」願意誠心認錯,其誰能信?

其二,一個最該講話表態負責的人卻也突然消失不見了,那個人就是當初力挺陳柏惟這位所謂「空降奇兵制勝」的前交通部長林佳龍,檢視一下當時3 Q戰勝消波塊顏寬恆的政治新聞,當時的林佳龍是多麼的「英明神武、意氣風發」且有「創造力」,儼然就是未來「正國會系統」大阿哥的進階接棒態勢。
然而,這其中最有趣弔詭且不合情理的地方就在於,當時「率先領銜」提出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4條文修正案的,就是要把「肇事逃逸」列入除原本民事追訴賠償外,還應增加刑事犯罪懲處的人就是這位林佳龍先生。那麼,一個有趣的問題就出現了,當時「出奇制勝」的天才林佳龍,到底是神還是鬼?又或者他就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變色龍」政客呢? (相關報導: 汪葛雷觀點:陳柏惟罷免案是台灣民主的優良展現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文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