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知道的是:閱讀財務報表時,只需將重點聚焦於三大表: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並搭配附註第(六)至(十四)項相對應的內容,即可輕鬆掌握財報中所揭露的資訊。」
想要有效率的閱讀財報,首先要了解一份完整的財報究竟揭露了什麼事項,然後用刪去法,將不需要仔細閱讀的部分略過,如此就可以很有效率的閱讀並了解特定公司的財報。
世界各國的財報科目並沒有統一的格式,多少都有不同,甚至在歐美國家,每個公司財報的表示方法也未必相同。台灣政府為了讓閱讀者清楚了解,規定上市櫃公司的財報必須以如表2-1的項次揭露(特殊產業如金融業等除外)。
閱讀財報的順序
閱讀財報的順序,首先要看項目四的會計師查核報告,確定其查核意見是否正常。
其次是看四大表中的三大表(項目五、六及八),即合併資產負債表、合併綜合損益表和合併現金流量表。項目七的合併權益變動表,除非遇到金融業,否則基本上不太需要閱讀。至於如何看懂三大表的重點與方式,在我的第一本書《大會計師教你從財報數字看懂經營本質》有詳細說明,讀者可以詳讀此書,此處不再贅述。
當我們閱讀三大表時,若有疑義就要去看相應的附註,以了解原因。台灣財報的附註放在第九項,第九項又分十四小項。
紅色方框標記的部分,就是財務報表的重點閱讀項目。(圖/作者提供)
附註中的第(一)至(五)項主要說明公司沿革、會計政策、準則等等。這部分的內容,別說是一般人看不懂,即便是學會計的人也是一知半解,對於閱讀財報內容幾乎沒有任何幫助,不但傷眼力又浪費時間。所以除了其中一段提到有哪些子公司被編入合併報表的資訊外,讀者可以跳過不需閱讀,甚至連編入合併報表的有哪些子公司的資訊,也大多可以不必閱讀。
同理,第(十二)所揭露的資本管理、金融工具及風險管理政策等等,對於絕大部分的閱讀者來說,不僅不知所云,更是用不著。這一段讀者也可以跳過不需閱讀。
如果今天由我來制定財報編製準則,我會把這些段落放在財報的最後面,讓具有文藝氣息的讀者慢慢欣賞體會,或許能培養出更高層次的氣質也說不定。
也就是說,第九項只要看第(六)至(十四)項(除第(十二)項)即可。
那麼,這八項的內容是否全部都要仔細閱讀?那也不一定。需要看的主要是你看三大表時有疑問的科目。
隱藏在附註中的訊息
以下分別說明附註九第(六)至(十四)項的內容﹝第(十二)項除外﹞。
附註(六)要讀到多深入,要視財報科目是否有奇怪的地方或是你有興趣的科目。
以台積電為例,其應收帳款與存貨的週轉天數都很正常,所以這兩個科目相關附註不需要特別去看。另一方面,台積電有上千億各式各樣的投資,想了解台積電的投資是否專注在本業,就可以從附註中了解,這在我的第一本書皆有詳細說明,此處不再贅述。
2.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主要了解當年度買了多少設備,以評估公司是否繼續投資來維持競爭力。另外2019 年台積電折舊金額偏低,不過會計師在查核報告中已有所解釋。
3. 營收內容:主要是了解產品運用的歸屬(技術平台別),以及製程中16 奈米以下的金額。因為先進製程的比重越高越好。
從附註中可看出,台積電的先進製程占其營收的1/2 以上,難怪這家公司這麼賺錢。(圖/作者提供)
我會看一下公司在銷貨或進貨方面是否有嚴重依賴特定關係人,例如50%的銷貨是賣給特定關係人。另外,是否有巨額的預付特定關係人貨款(預付貨款)或借給特定關係人資金(其他應收款),否則我不太在意。因為即使有其他圖利他人之處,附註也不會說出來,不是嗎?
將資產質押或抵押給銀行借款是正常的,充當投標之押標金也是正常的,其他質押或抵押就要注意。這段附註對於正常的公司其實也是不必看的。
未認列之合約承諾,例如訂購多少台機器設備,這種事大多是正常的商業合約內容。
所謂「或有負債」,實務上大多是公司被告,被要求巨額賠償,但因官司尚未定案,實際賠償金額不確定,這種不知要不要賠或要賠多少的可能負債,叫做「或有負債」。會計原則中有規範,企業如果知道欠人家多少錢,報表上一定要認列,如果不知道欠多少錢,就盡可能的去加以估計,另外在財報中說明事件的整體情況即可。但對於不知道最終要賠多少錢的事項,實務上絕大部分的被告公司,都會有損失及負債嚴重提列不足的現象。
以2020 年第2 季廣明被美國法院判決,必須賠償美商惠普約132 億元的案件為例,廣明歷年來財報都有揭露此一官司,並提到有估列相關損失及負債準備。但經我查看廣明2020 年第1季的財報,廣明並未說明估列了多少負債準備,根據研究廣明財報的結果顯示,所估列的負債準備數應該很低,以致看不到相關數字!
更甚者,因為重大訴訟很敏感,公司都會詢問律師的意見,律師站在其專業立場,用字遣詞都很保守,擔心財報上寫得太清楚會成為對手告發的證據,而對官司不利,或嚇跑投資人。例如台灣還有被求償巨額賠償的公司,從其財報揭露上我們只知有此事件,但看不到金額及可能結果的估計。
因此若有重大官司,讀者應該與媒體的報導一起看,並隨時注意相關事件的進展。
這個項目除非公司因為遇到颱風、地震或火災,否則一般狀況下都是沒有的。至於2020 年這個百年一「疫」的時點就看看吧!不過看了就會減少損失嗎?
期後事項是指公司在財報截止日到財報經董事會通過,這段期間所發生的重大事項。有時是壞事,例如2019年的財報會告訴你2020年公司發生火災、淹水或新冠肺炎疫情對公司的影響等等。有時是好消息,例如要併購或賣哪個子公司或部門。期後事項不管好壞,通常都是大事,建議讀者要仔細閱讀甚至要追蹤事件後續的發展。
雄獅旅行社2019年財報對新冠肺炎疫情在「重大之期後事項」揭露的內容。(圖/作者提供)
例如大同的部門資訊(表2-3)包括光電、機電能源系統、消費產品、不動產、其他等部門。台積電則主張他只有晶圓代工一個部門。站在報表閱讀者的立場,我認為大同應該揭露的部門別資訊,至少要有機電、家電、家電通路、半導體、不動產、太陽能及電腦整合等部門;台積電則應該揭露5、7、10、16、20、28、40/45、65 及65 以上奈米製程的損益。別告訴我你們沒有這些資訊!
所以你從(十四)部門資訊中,常常找不出有用的資訊或是資訊很有限!因為那往往是公司懶惰或是為了保護公司商業機密、或是不想讓人看到難堪之處,所施展的障眼法。想要進一步了解公司損益的來源,肯花時間的讀者,可以去閱讀附註(十三)及一些子公司的報表。
附註揭露事項主要是對附註(六)的部分內容提供更詳細的資訊。附註揭露事項共分成十大附表。由於資訊量大,很多公司將附註(十三)放在(十四)後面,所以我也把它放在最後來說明。這段內容因為太過詳細,與其說是給讀者看的,不如說是供主管機關參考用的。
那讀者要怎麼看呢?我的建議是平時不用看,如果看附註有不清楚之處再來這邊查。那,查什麼呢?
1.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明細:依規定,公司必須將所持有的股票、基金、債券等逐一列示在此。以台積電2019年財報為例,共用22頁來列示其所持有之各項金融資產。看了這份揭露,終於了解台積電怎麼操作投資以及它都投資在哪些標的了。
2. 被投資公司的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這份資料或許是整份附註(十三)最重要的,因為它揭露每一家被投資公司的損益,透過這份資料,我們可以知道每一家被投資公司的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