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就地取才,才是解決原鄉教育及偏鄉缺師的治本之道

作者出生即成長於原鄉,自己的孩子也在都市裡與都會成長競逐,認為立委所提出的偏鄉師資條例版本內容,還要有更多包含原鄉教育內涵的考慮。圖為全國偏鄉教育論壇「老師你會不會回來」記者會。(資料照,盧逸峰攝)

前一陣子包含鍾佳濱及蘇巧慧等幾位委員在民進黨立委舉辦的「偏鄉教育巡迴論壇」上,提出了如何解決偏鄉教育人才問題的想法。其中鍾委員提出了「6年專案教師」,以綁約的方式讓代理老師接受課程訓練後,一次聘任6年,並得再續聘,以穩定保障代課老師工作年限。蘇委員則提案增加偏鄉老師僻地加給,讓優秀教育人才「招得來、留得住」。至於身為原民立委的高潞・以用委員,也提出了許多資源爭取方案。

這陣子陸續在貴媒體上,刊載了許多偏鄉老師對偏鄉缺師的不同觀點,其有,認為綁6年形同有期徒刑。有些偏鄉老師初時因年輕懷抱理想教學效果雖可能較好,但終究身在偏原,心在都會,最終還是留不住長期人才。另外,新聘任老師千挑細選程度很好,因而使偏原鄉學生程度有所提升,仍無法與都市自小全才高強度補習創造出來的高手相比,能培養出PR值能達90以上者鳳毛麟角已不錯。而他們很多在進入都市叢林後,面對更厲害的都會學霸,還是無以挑戰而喪志無自信,最終鎩羽而歸回鄉後,反而更爬不起來,甚至自甘墮落變成偏原鄉的問題。

筆者出生即成長於原鄉,自己的孩子也在都市裡與都會成長競逐,認為立委所提出的偏鄉師資條例版本內容,還應要有更多包含原鄉教育內涵的考慮。

20171020-全國偏鄉教育論壇「老師你會不會回來」記者會,立委鍾佳濱出席。(盧逸峰攝)
立委鍾佳濱(右二)提出了「6年專案教師」,以綁約的方式讓代理老師接受課程訓練後,一次聘任6年,並得再續聘,以穩定保障代課老師工作年限。(資料照,盧逸峰攝)

一、請先論述清楚原鄉教育的目標及原鄉願景為何

首先,到底原鄉教育的原鄉學子的未來目標何在?過去培養原鄉人才無數,是要原鄉人才去跟世界競爭?在台灣內部競爭?或是只在偏原鄉,投身故鄉,提升產、經、教育、社會、文化等原鄉未來? 簡單地說,現在政府的原鄉教育發展目標政策為何?因為目標不同,課程安排絕對不同,所需培植的師資當然不同。而假如原鄉教育主導者,連個原鄉教育基本發展願景都沒有,如何找到正確資源及培植適當的原鄉教育人才?

當然有人會提出《原住民族教育法》來談,但其條文如下

第一條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之規定,政府應依原住民之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之民族教育權,以發展原住民之民族教育文化....

第二條 原住民為原住民族教育之主體,政府應本於多元、平等、自主、尊重之精神,推展原住民族教育。原住民族教育應以維護民族尊嚴、延續民族命脈、增進民族福祉、促進族群共榮為目的。

上述開宗明義談的第1條是本法用以「發展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第2條則善用本法使「維護民族尊嚴、延續民族命脈、增進民族福祉」。以上述條文看來,似乎只用於發展「原住民族文化教育」以維護原住民族之文化為主,與現今社會「一般教育」無關。許多原鄉家長當然也關心原住民文化,但同時應該更關心原住民學子如何在現今一般社會生存,或在兩種社會中能併存的教育體系及其發展願景。因此,上述法律則並未提及下,似乎應再重新論述清楚。 (相關報導: 「偏鄉」問題究竟在哪?他在台東看見毫無翻身機會的孩子,更看見在貧窮地獄輪迴的大人… 更多文章

二、「選育用留」最優先的應該是什麼?

回頭談主題。「選育用留」是人力資源規劃最基本的要求,委員在偏原鄉老師的「育」「用」「留」上提出了解決想法,惟筆者認為如何「選」更是關鍵。委員認為正式及代課老師的延用――「用留」出問題,其實應更往前看「正式老師」的「選」有無問題。以原鄉為例,每年教育部已透過學測成績,優選數10位出身在地縣市的原鄉師培公費生,於畢業取得教師證後可直接分發原鄉4年,為何長年來還不能補足原鄉教育人才的不足,而還需要代課老師?難道不是原鄉正式老師「選育用留」的「選」出問題,而致「留」出問題所致?在此,筆者個人直接下斷,認為是「選」不足所致,並於後續各點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