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有關於政府要「發500億紅包」、「低薪者每人發1萬」之類的消息滿天飛,且越傳越離譜,連總統本人、行政院都跳出來澄清目前沒有這些規劃。但這次的話題讓民眾注意自己繳的稅到底去了哪裡,政府真的有多收稅嗎?目前大家所說的386億到底是什麼?以下3個QA讓大家搞懂,你的稅有沒有被亂花!
稅收超出預期就是「多收」嗎?
稅收超出預期其實就是「超徵」,這個名詞很多人以為是政府多收了我們的錢,但這個意思其實是政府的「預算」與「決算」出現的落差,實際收到的稅款(決算的結果)超過預算編列的歲入(預估的稅收)。講白一點,就是假設財政部原本預計某年稅收會有100億,但到了該年底結算後發現,實際上收到了200億的稅金。相反的,「短徵」即為實際小於預估。多徵與少徵都沒有違法,僅是預估與實際的差異。
而預估的落差,是因為預算案的規畫時程較長,比較難掌握預算執行當年的經濟情況。例如政府在編列2018年的預算,是自2016年底開始估算各項科目的收入或支出。而根據預算法規定,行政院要「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提出立法院審議」,所以是在2017上半年就已經將各項經濟預測融入收入與支出的估算之中。

優先分享經濟成長的紅利?
有些人覺得不公平,認為這些「多出來的錢」應當平均退稅、「還給每個人」。
首先,從前面的說明可以知道,「超徵」並不是政府多收了民眾的錢,無論超徵或短徵都是「假想」與「實際」的落差。而依據預算法第59條「超收應一律解庫,不得逕行坐抵或挪移墊用」,超收一定要納入國庫,也就是「退稅」沒有法源依據。也因此,若有補助弱勢的構想,也不可能是以「退稅」的方式進行。財政部長蘇建榮也在就任時說過,超徵不可能還稅,因為本來就沒有違法、退了反而違法。
再來,財政部尚未公布關於實際稅收狀況,不清楚是與個人相關的「綜所稅」超徵,抑或是與營利事業相關的「營所稅」。網路上有消息說,2018年是因為營業稅、營所稅、證交稅(或是營所稅、地價稅、贈與稅)的增加才導致超徵,此訊息可能是由工商總會等組織自行回報再估算。而往年各項稅務多或短徵的情況其實並不一定,不能以前幾年的狀況推估下一年度的稅收,應以該年的經濟情況與稅制做推斷。總而言之,去年超徵的部分是由哪個科目貢獻,目前資訊並還沒完全公開、還無法確認。
有財政賸餘就要還國債?

儘管有「超徵」,但不代表債務有減少。以上圖為例,可以發現儘管2014到2017年的收到的稅金超出預期,而且支出也比預期來的少,但還是有持續在舉債(債務舉借)。紅框標示的舉債減少,不過是因為實際發生的舉借額度比原本的預估來的低,所以債務還是有再增加,只不過增加的幅度比政府預期的低。
然而,公共債務法第12條也規定「中央應以當年度稅課收入至少百分之五,編列債務之還本」,所以才會有「舉債還本」的科目。也就是說政府每年都有還舊債,但也舉了新債。
另外,從這個表格也可以知道,「財政賸餘」不全然是因為「超徵」,也有部分是來自於政府的節約。但之前的財政賸餘都到哪裡去了?過往政府編列預算大都與舉債因應,但如果有透支的情形還是會拿來應急。
不過,蘇部長在昨日的記者會提了有件值得高興的事。他透露107年度舉借數是0,代表沒有再繼續借錢;這也說明去年的「舉債還本」完全是從該年度的歲入(包含稅收)中歸還。據目前的計算,所有的歲計賸餘共有386億,但具體要怎麼花,並沒有詳細規劃。
從這幾天的消息與政院的消毒來看,其實這場風向大戰頂多是部分媒體的猜測,並沒有考慮到法規的限制與擬定政策的時程。而行政院最後拍板的3大方向:促進經濟發展、照顧弱勢、預留防疫非洲豬瘟的經費,也純粹只是未來一年的施政規劃之一。至於經費的來源,不再是像之前的前瞻計畫、消費券等重要政策,是以舉債來因應施政,而是傾向從之前的「財政賸餘」作為其規劃的財源。所以這筆經費到底會用到多少?要怎麼花?根本就還沒有規劃出來,別再以訛傳訛啦! (相關報導: 當談到性別、環保、轉型正義⋯等議題,總有人大罵為何不「拼經濟」?他直言:此類人真井底之蛙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潘渝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