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5月19日宣布全國防疫警戒升至第三級,呼籲民眾減少不必要外出。根據交通部高公局統計,5月下旬開始,國道交通量約減少3成至5成,顯示車流量大幅減少,但國道嚴重超速情形卻較同期成長約24%,高公局提醒用路人仍要依速限行駛勿超速,以保自身及他人的行車安全。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駛高速公路車速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可處3000至6000元罰鍰;若超速60公里以上者,依同條例第43條規定,將依級距處以罰鍰,最高可處罰2萬4000元,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若因而肇事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另若2輛以上汽車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可處3萬至9萬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行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高公局分析,4月至5月間,發生超速60公里以上之嚴重超速行為前10名路段主要在北部,分別為國3木柵、樹林、國1桃園、國1高架楊梅端、國3三鶯、國1高雄九如、國1竹北、國3霧峰、國1中壢及國1機場系統等路段,時段則多發生在夜間、有5成超速事件都發生在晚間11時至隔日凌晨6時。相關超速時段及路段,高公局將提供給國道公路警察局作為加強勤務安排,取締違規超速車輛之參考。
高公局呼籲,十次車禍九次快,不要因為個人短暫的刺激與快感,而造成自身及無辜第三者的傷害,更可能導致好幾個家庭的破碎與哀傷;行駛高速公路務必依照速限規定,並保持行車安全距離,避免超速反應不及致發生事故而後悔莫及。 (相關報導: 直指蔡英文干涉疫苗審查委員會 得獎常勝軍陳培哲驚人背景被起底 | 更多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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