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樹林分局21歲員警楊庭豪於8月2日凌晨支援轄區打架糾紛,意外遭無照騎士從側邊高速撞擊,導致雙側蜘蛛網膜下出血,到院前沒有呼吸心跳。經本院搶救後恢復生命徵象,並於上午6時許住進加護病房,昏迷指數只有3。經24小時的積極救治,楊員今早依舊無任何腦幹功能,家屬忍痛同意捐贈器官,完成楊員的助人心願,遺愛人間。
亞東醫院表示,楊庭豪為家中獨子,生性獨立、孝順且充滿正義感,成為一名警察,幫助別人是他的志願。為此,他堅持理想考取警專,不畏艱難與危險的從基層做起,幫助民眾,十分受到警局長官與同事的愛戴。
捐贈內臟器官及角膜等 預估將有10個家庭受惠
楊員從2日凌晨起就送入本院急診收治,在急診同仁的努力下將楊員從死神跟前搶回來,並送至加護病房觀察。但因無腦幹功能反應,今在家屬的萬般不捨之下,決定替楊員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家屬表示,雖然庭豪受傷了,但身體還是很強壯,如果捐贈器官可以幫助更多人的話,相信這是也從事警職的庭豪最重要的心願。
楊庭豪警員8月3日晚上完成第二次腦死判定,並於今(4)下午進入手術室,完成器官摘除的最後任務,並捐贈內臟器官及角膜等,預估將有10個家庭因楊員的奉獻而受惠。
楊庭豪英勇殉職 市長對庭豪至上最深的敬意
新北市長侯友宜於臉書發文哀悼,表達父母為楊庭豪英勇殉職,致上最深敬意:「以你為榮」!侯友宜痛心表示,當警察局同仁告訴我,庭豪的父母決定讓孩子不再痛苦,忍痛捐出庭豪的器官,遺愛人間,這對父母而言是多麼錐心刺骨的決定,讓我對楊爸爸和楊媽媽只有無限的歉意,真的對不起,孩子交給國家,我們卻沒有把庭豪照顧好。 (相關報導: 死刑犯罪該萬死,連器官都不配留下來?越南死刑犯器官捐贈議題引起極大爭議 | 更多文章 )
庭豪去年畢業,來到新北市樹林區才到任十個月,21歲年輕的生命,涉世未深,比我的孩子年紀都還小,面對這樣的不幸,令人傷心與不捨。楊庭豪英勇殉職,在此對庭豪至上最深的敬意,以你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