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股東會公司派「沒收」市場派股權,金管會首度以證交法第171條「特別背信罪」,移送大同負責人林郭文豔。在此同時,投資人保護中心董事會又傳出,將大同公司派之委任律師「建議」移送懲處,儘管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對此三緘其口,強調「沒有評論」。不過,檢察官出身的金管會副主委許永欽,9日在記者會上的說法卻頗耐人尋味。許永欽表示,「任何人沒有政府依法授權,不得僭越主管機關職權自行解釋法令,我是法律人必須確保法律有效落實!」
大同經營權之爭,每3年重演1次,市場派與公司派的鬥法,一次比一次狠毒,兩造委任律師各個來頭不小,從公司派搬出的陳錦旋、梁懷信、賴中強,到市場派「出奇招」,找來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擔任獨立董事,兩邊從《公司法》玩到《企業併購法》,甚至搬出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殺手鐧,直接將對手陣營認定為陸資,沒收股東表決權。
股權攻防戰守得滴水不漏 歸功於大同「自辦股務」
台灣上市公司出此「奇葩」,一場股東會搞到林郭文豔被形容成了圍堵中資的「辣台派」,著實把經濟部、金管會乃至於陸委會都晾在一邊。
大同能夠把股權攻防戰,守得如此「滴水不漏」,某種程度上完全歸功於該公司長期以來「自辦股務」之便。
台灣集保公司總經理朱漢強表示,上市櫃公司1600多家,目前自辦股務總共只有77家,占整體上市櫃公司比率僅3.9%,這77家當中分為2類,1種是所謂的「單一自辦」,包括知名金控與電子業共17家,另外則是「集團自辦」股務,共有15個集團60家企業,其中包括台塑、裕隆、長榮、宏碁集團,這些自辦股務之企業,係2012年以前即已存在,2013年起規定,上市公司股務一定要找股務代理辦理,從此以後絕大多數上市櫃公司股務,均委託股務代理公司負責。
「這5年來,77家自辦股務之上市櫃公司,有影響重大股東權益的只有1家,就是大同」,朱漢強表示。
「集保公司內部討論,自辦股務上市櫃公司每3年1次評鑑」
由於本次大同股東會所暴露出自辦股務可能衍生的弊端,集保公司目前正在聽取各界意見,針對上市櫃公司股東會之股務作業,是否全面強制委託外部股務代理公司辦理,將在參考其他國家經驗後決定,「集保公司目前內部也在討論,自辦股務之上市櫃公司,有沒有可能每3年進行1次評鑑,若有影響重大股東權益,將強制其股務委辦。」
另外,針對大同公司董監改選之電子投票結果,股東會會場上並沒有對外公告,集保公司方面也考慮參考國外經驗,研議是否在股東會前一天,對外公告電子投票結果。
金管會9日以「特別背信罪」移送林郭文豔
金管會9日對大同下重手,以證交法「特別背信罪」移送大同負責人林郭文豔,在此同時,市場上也傳出投保中心準備就大同在股東會當天,搬出《企併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逕行認定市場派股權不具投票資格,追究該公司派委任律師之責任。 (相關報導: 風評:蔡英文總統捅了司法的馬蜂窩 | 更多文章 )
對於這項傳言,邱欽庭表示,「我們只有1個答案,這件事不予回應!」邱表示,這幾天很多媒體都有致電聯絡,投保公司給的都是相同的答案。不過,邱欽庭同時也意有所指地表示,「外界這段期間一直質疑,投保中心動作很快,主管機關動作很慢,但不管做什麼事,都要有『前置作業』,就像6日之前,媒體也看不出投保中心會有什麼動作(對林郭文豔,提起公司負責人解除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