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建得觀點:巴黎協定的蹣跚起步─評COP27的夏姆錫克施行計畫

第27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7)11月6日至18日在埃及登場。(資料照,美聯社)

冗長的COP27終於結束了,產出的夏姆錫克施行計畫(Sharm El Sheik Implementation Plan)遺漏了許多未能取得共識的結果。然則被定性為第一次「落實公約的氣候大會」(Implementation COP)的埃及夏姆錫克(Sharm El Sheik)會議,仍以具歷史意義的損失與損害基金及維持控溫1.5C,為落實巴黎協定的2030目標排除了最大的隱憂,也確立了最根本科學基礎。在備受非議的大會安排之下,整體議程的進行則被指為是歷年最無效率者。在一貫涵蓋甚廣的議題中,本此會議幾乎大多數的時間都投注在損失與損害的議題上,甚至陷入所謂包羅萬象的擬議之中。相對者,在會前備受期待的巴黎協定第六條市場機制,則是糾葛在各國與各利害關係方的盤算之中,導致數量眾多的技術爭議大幅延宕其議事進程。具體而言。一直到會議即將結束時,仍未見較具體的決議文本草案,堪稱是前所未見,大會主席甚至到了原定結束的18日仍開放文本修正提案,也因此被批為無能。

然則對於台灣而言,雖未能被公平的對待納入公約體制並參與議事,然則卻不能忽視已然在此次會議形塑出的巴黎協定新體制,以及將被逐漸落實的各項決議對於我們將產生的影響;這其中,應以伴隨損失與損害之補償及調適資金之發展所牽動的國際綠色金融體制變遷為最,其次則是扮演巴黎協定核心機制的第六條巴黎機制的實施。至於在調適部分,在面臨天災地變的去年之後,不論是巴基斯坦1/3淹沒於洪災的怵目驚心,或迦納10歲小女孩帶來動人心弦的訊息,乃至歐美肆虐的野火,台灣代表團受到最多詢問的,似乎也少不了預警機制(prewarning)及防災規劃,這或許將是未來Taiwan can Help的另一個重點。

具體言之,此次會議的核心課題,已發展成跨越減緩工作方案(Mitigation Work Programme)、全球調適目標(Global Goal on Adaptation)及損失與損害財務機制(Loss & Damage Finance)三大項目合流的困難局面。這其中,減碳是根源,全球調適是願景,而損失與損害則成為前述兩大問題能解決與否的關鍵核心。三大問題互為因果,代表了落實巴黎協定的挑戰所在,也告訴了我們,台灣將面臨的已不再是單純的國內減碳問題,而必須同時就其他兩大面向之發展所帶來的衝擊有所因應,尤其是在因應全球綠色金融之轉型與掌握其契機部分。 (相關報導: 黎蝸藤專欄:COP27氣候變遷大會為何一事無成? 更多文章

拜登的旋風式來去,提出了三合一的解方

拜登約三小時的短暫蒞臨,點出了解決這個三合一問題的可能方向(詳後),他所強調以再生能源投資來帶動典範移轉的理念,雖不脫能源轉型之範疇,但卻有其對應當前南北對抗困境,及兼顧工業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立場之意涵。原則上,美國顯然係以其立基於市場基礎的再生能源產業及科技為基礎,輔以政府的政經地位及抗通膨法案的3700億美元綠色資金,在巴黎機制基礎上,推動與發展中國家合作的再生能源發展計畫,形成所謂的碳額度(carbon credit)抵換架構;一方面美國可用之於履行其減碳承諾,另一方面則協助發展中國家取得綠色資金,雖說並非直接對應發展中國家的強化氣候韌性與損失、損害的補償需求,但卻可以透過推動初級能源結構的轉型,尋求根本決末端調適與韌性需求的機會;亦即以創新的能源政策來落實氣候行動。這個倡議最值得我們重視的是,企業因此所取得的抵換額度,應如何計算,及其與國家預定減碳貢獻(NDC)之關係,而以最後巴黎協定第六條的發展來看,雙軌(two tiers)制度確實提供給全球自願交易市場極大的鼓舞(詳後),但也引發可能的重複計算疑義,對於仍疇蹴於碳交易機制之設計的台灣而言,第六條的突破性發展,是對於企業多元需求及全球十多個自願性碳交易市場之主張的正面回應,顯然這也將會引發國內的高度關注與討論。